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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路遥(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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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某种意义上讲,路遥是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我们无法不爱他的文字和人生。生命从苦难开始,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诞生灵魂的歌声——路遥陕西延川是我一直想去,却尚未去成的地方,那里是路遥的故乡。十年前冬天的一个下午,我初识路遥文字后,就开始梦想黄土高原那个偏僻的小县。想象中那个延川,应该是个触目荒凉的世界,生活着祖祖辈辈忠诚土地的人们。在那坎坎沟沟的土地上,有着无数高家林、孙少平式的少年,他们充满着青春的激情,想逃出这方土地,走进大千世界。黄土高原的土地赋予他们不屈的脊梁,让他们诅咒这个蒙昧的世界的时候,也如狗不嫌家贫的热爱这方土地。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路遥已经埋骨黄土高原某一个无名的文汇山了,此生此世,无缘见心中的老师,只能从文字里感受先生的那坚韧执著的生命欲望,和那份对生命人生严肃高绝的孤独背影。路遥是黄土高原的那只狗,是孤独树枝上那只啼血歌唱的杜鹃,他把一生的光阴浸沉进黄土高原的土地。他用冷峻严肃的目光打量着黄土高原的沟沟坎坎,一生在这个土地上卫精填海式的矢志不移的忠诚于土地。那该是怎么样的土地,让路遥“初春的时候,走进山里,满目黄土,突然峰回路转,崖上立了一支粉红色的桃花,这个时候,眼泪就流了下来。”那对那方土地的热爱,他在病危的时候说:“如果真的不行,我就死在延安”用胡马依北风的观念去解释路遥对那方土地的热爱,毫无置疑的说,那是肤浅的。用落叶归根的观念去解释路遥无疑是错的。一个到十七岁没离开过县域的人来讲,那份对土地的爱,已经流淌在血液里了,那是歌于斯,哭于斯,葬于斯的生命大爱。那是一个庄稼人,一个农民对土地、生活环境的刻骨铭心的歌唱,是一首放荡不羁忧伤沉重的歌,是一个教徒对主的虔诚,精神肉体全部投入。路遥生前曾经引用艾青老人一句诗:“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黄土高原,那方土地用它深沉滋养了一代文学大匠。用它的山水养育大匠骨子里的正直、奉献的品性。路遥不断的书写那黄土地的苦难,他用苦难谱写了一首首激扬的青春旋律。有人说路遥崇尚苦难,这是错误的,世上没有人愿意苦难。路遥之所以讴歌苦难,是因为他把自己和那些苦难农村放在平等的位置,那是苦难中的自我调试与自我歌唱。只有正直的人才能写出热血澎湃的正直作品,路遥无疑是正直,一个严肃对待生活,严整对待人生作品的作家。王安忆有一篇散文黄土的儿子中写道路遥的一个生活情节:一群人在闲谈其中说道老一辈的一些人放不开最后的名利,然后一个人指着路遥等说,你们以后也会这样的。路遥说,人和人怎么能一样,我不会这样。那个人固执的说,会的。路遥急了词不达意的说,我小的时候没穿过裤子,这怎么一样?看到这一段描写,我只觉得心酸,为路遥心酸,为那些不能理解路遥的人感到愤怒。没有农村生活体验得人,很难理解路遥的世界。就是有农村体验得人,如果没有那份真挚燃烧的爱也无法理解路遥。在路遥的文字世界里没有极度的坏人,就在于他对那个世界不充满绝对恶意的猜测,他是用爱的眼光去恒定那个世界的,用温暖回报那个给予他生命体验的世界,他用一种平等姿势去看待那个世界的。这是其他写农村题材作品所没有的。如今许多文章写到农村往往充满了诗意,那种田园风光遮住农村的贫困与苦难。那些农村题材的小说是充满了闹剧的丑陋与置身事外的超脱,所有的作者只是一个冷眼旁观的讲故事的人,他们的故事讲的很好,有的地方甚至很精妙,但是他们不是在美化农村,就是在丑化农村,他们只是一个旁观者在冷眼看着其中的是是非非,感觉不出里面的痛,感觉不出内部苦难。许多标榜自己是农民的作家,其实他们丧失了农民的资格,或者说他们被城市文化的洗礼给同化了,他们是处在如今的身份上去遥望或者遥想农村,他们失去了局中人的身份。所以他们写的小说,不是写给那些曾经的兄弟姐妹看得,而是写给城里人看得。犹如站在天鹅群里的乌鸦,在跟那些天鹅们介绍着乌鸦的生活,它感动只是那些天鹅,却感动不了我们这些乌鸦。而路遥不是,路遥一直在乌鸦的群里,所以他的作品感动的是乌鸦,却让那些天鹅们感到索然无味。如果作品失去了平等性,那么作品就是去了感染力。一部只能当故事来读的作品,只能冷静的旁观,无法体会那被灼伤的痛。作者感觉不到痛的作品,怎么可能感动读者,只有感动自己的作品才可能感动别人。感动读者的作品,往往是作者的精血所化成,只有滴血的作品才有可能永垂不朽。史记、红楼梦之所以能千百年动人肺腑,那是司马迁、曹雪芹的精血一笔一划的勾画的,而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作为泣血之作无疑上承史记、红楼梦的作品。而如今浮华的“玩弄文学”怎么能够与其相提并论,功利心十足的“商业文学”只是为了适应文化快餐的投其所好,又怎能有那超脱出功利的真诚,严肃的人生、人性在里面被歪曲成为嬉皮士文学。真诚的文学总是另类的,那是一种优秀的孤高,那是可以滋养人性,却被人性躲闪的文学。在真诚文学逐渐式微的今天,我们有理由怀念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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