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情(微)(3 / 10)
差,万岁爷圣心大悦,从此便记住他了,他也就成了真正的天子门生。”
宋秋荻听完呆愣住,叹道:“竟然还有这种事!”
“虽说歪打正着,那也是老三他自己有本事,这要是换了旁人万岁爷考背书一个字儿也背不出来,那只怕非但不能让万岁高兴,反而闯出大篓子来。”
宋秋荻不知该说什么好,她知道萧慎才学出众,现在更知分明是绝顶聪明之人,若是能正常科举应试,怕现在也是个状元郎吧……
只听余德广又道:“虽然他这一回算是因祸得福了,但这课堂上睡觉和落锁前未出学堂的事按照规矩还是得罚。还说过明亡于言官,反正只要亡国总要找出一个群t背锅就是了。事实上明代中期之后宦官政治形成后,文官不但默认这个t制的合理x,在利益无关时也不完全排斥与宦官的私下来往。如钱能王恕都到了南京之后,两人相处不再剑拔弩张。
当然本文无意探讨这些问题,本文只是借用了明代的制度写的yy言情故事,看到目前的太监文很少有男主这款的太监主角所以就写了。文中nv主所具有的nv官身份也是明代真实存在的,由明太祖朱元璋创立,可惜后来nv官的职能几乎全被太监所取代,手中并无太大权力。在古代社会即使是身t残缺的男人地位仍然bnv人来的高,这是无可奈何的。
关于利用天象发动zb1an和整人这在古代是常态。日食的救护仪式也是很庄严的一件事,真实的历史中其实并不太会有官员反对,毕竟古人大多真的认为天象与人间事相关。
其他的写作想法为了避免影响读者我就不多谈了,一篇文发出后更多属于读者而不是作者,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如果有想讨论的问题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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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po18是个好地方,在这里甚至可以不ga0hse。
“此子相貌不凡,来日功名必不在你我之下。”大金吾陆逸眯着眼,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小娃娃,对自己身边一位身着绯红斗牛服的内臣说道。
那小孩瘦瘦小小的,却生得一副粉妆玉琢的面孔,玉雪可ai,漂亮得不像话。
“就是出身不大好,街面上的野孩子,连爹妈是谁都找不着,要不是刘公公从西南调运来的那批小孩路上si了不少,着急抓人凑数,这来路不明的也进不了g0ng。”说话的内臣是司礼监的秉笔太监魏锦,年过半百,今年得圣上的恩宠,赐以斗牛服,又将这选拔小内侍进内书堂读书的差事儿交给了他和陆逸。
司礼监每年都要选十四岁以下的内侍入读内书堂,说是选拔,不过并无yx规定,多半看眼缘和家里关系。
陆逸微微一笑,道:“g0ng里三万内臣,有几个出身好的?就是魏公公您只怕也是出自贫寒人家,现在还不是斗牛玉带加身,深得圣宠。”
魏锦面se微变,却不便发作,y生生地挤出一个笑容来,陆逸故意视而不见,他再次看向那孩子,和蔼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不答,一对乌黑的眼珠直直盯着面前这两个对他品头论足的人,目光中充满了警备。
“说不定爹妈都没给取名儿。”魏锦见他不说话,嗤笑一声说道。
“我叫萧珩。”那小孩突然开口道,声音r声r气的。
“那两个字?”陆逸问出口后才觉得不妥,想他一个从小在大街上流浪的孤儿,怎么可能会认得字?
果然,那孩子先是瞪大了眼睛困惑地看着他,随即粉neng的小脸皱成一团,苦苦的思索着。
陆逸见状哈哈大笑,说道:“现在不知道没关系,等你进了内书堂,读了书,自然就会识字了。”
一句话,便将这事定了。
萧珩今年九岁,在同期同学中算小的,又长期流浪在外,饥一顿饱一顿,不光瘦弱个子也矮,上大课时他坐在后面先生基本就瞧不见他人了。
不过这情况没持续多久他就成了众人瞩目的人物。
萧珩在入学前不识字,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在读书上的天赋。内书堂的教书先生大学士陈山都惊叹,从未见过如此聪慧的孩童,过目不忘兼之才思敏捷,b之有史可载的那些神童可谓不遑多让。接着便连连叹息,可惜他却是个内侍。
大学士的赏识给他带来的却是同侪人的嫉妒。
小内侍们多是稚童年纪,虽刑过一刀让他们在痛苦中早早学会成熟,却到底有着孩童的善妒和顽劣。加之萧珩为人不合群,终日沉默寡言,对谁都冷淡之极,更是让他们看了就讨厌。
于是偶尔会有三三两两的人故意针对他,说起来都是些小事,b如经过时“不小心”撞他、推他或者拿脚绊他。这个时候一向少言少语的萧珩就会变成一头小狮子,他人虽瘦小,可在大街上和野狗抢食练就出来的狠劲儿却也不是一般孩子能b的,真打起来很少吃亏,一来二去其他人便再也不敢和他明面儿上冲突了。
内书堂每月一次例行月考。这天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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