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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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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三大喜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乡遇故知。

今天全让卫乙给遇上了,只不过出了那么一点小差错。

他乡遇故知,故知是来取他卫乙狗命的。

金榜题名时,虽然卫乙不读书也不考取功名,但是此时此刻正是他人生最得意的时刻,这个词用在今日也很合适,只可惜得意不过一刻。

至于洞房花烛夜就更简单了,用一句话来形容——卫乙的洞房花烛夜,新郎官移情别恋跟人逃婚了。

忘了说了,卫乙好男风,今日是他与白家公子的成亲之日。

卫乙,卫乙,一听这名字就知道他的名字有多敷衍。

为什么他叫卫乙呢。

因为他只是创作者笔下一个不起眼的小小炮灰,卫乙,全名影卫乙。

在他之前还有一个影卫甲,虽然出场少,但是人长的帅对主角忠心不二又作风神秘,以至于人气飙升,博得广大读者喜爱,于是乎被创作者从甲乙丙丁团队里提溜出来,成为了主角团里有名有姓的重要一员。

实在是可喜可贺,让人发自肺腑的为他喜悦。

至少卫乙确实曾经真心地为影卫甲感到过高兴。

只是可惜造化弄人世事无常,卫乙曾以为他们能当一辈子的好兄弟。

直到他的好兄弟反手给了他一刀。

为什么呢?

没有为什么,多正常啊,和那位光风霁月的贵公子比起来。

卫乙一个身强体壮的莽汉,活的一穷二白,要钱没钱,要貌无貌,要命也给不了,更何况影卫甲说和他只是同僚而已,选择谁,是个人都清楚了。

论身份,论地位,论容貌,无论是什么,卫乙都比不过那位贵公子。

只不过卫乙多少还是有一些伤心,他以为他们两个一起从炼狱中爬出来,不说是生死之交,怎么也算得上是熟识。

结果竟然只是同僚吗。

这就显得卫乙颇有些自作多情了,多少让他有那么一点难堪和尴尬。

好在卫乙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就像影卫甲说的,他们两个只是普通同僚,哪里来的什么情谊。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君即无情,我便休。

这世界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多了去。

虽然这两句话用在这似乎不太合适,但卫乙觉着都是表达情感的词,差不离。

再者说来打从他记事起,这种今天和他是挚友,明日便形同陌路的人多了去了,也不差影卫甲一个。

谁让他们脑子不好使呢,什么都记不住。

每回天书上的记载一变,周遭的人也就跟着变幻。

卫乙就像在看一出永远没有尽头的戏剧,他们所有人都是创作者手中的傀儡玩偶。

包括那位独得创作者宠爱的“主角”。

话扯远了,说回现在。

卫乙大马金刀地坐在本该坐着高堂的位置上,随手扯开有些束缚他动作的喜服,大敞着衣襟看堂下的闹剧,隐隐还能透过裸露出来白色布带窥见到他胸膛上还在浸血的伤口。

好好的一场婚礼被这群人闹的乌烟瘴气,大好的日子非要凑上来给别人添堵。

生怕他好过一点,这群人还特意为他的新郎官找来一个情投意合有钱有势的有情人,勾得他魂都飞了。

虽说这位新郎官只是卫乙随意挑的小白脸,卫乙不图新郎官的情爱,同他成亲只是因为这个人合适。

毕竟卫乙年纪大了,他觉得自己也是时候尝尝婚姻的果实好不好吃,而且新郎官他们一家子骨头够软也够听话,轻易不敢背叛他,他那位岳丈是一条好狗。

可惜他的狗儿子还是太贱,有奶就是娘,还真以为他攀上的那位有情人是什么高不可攀的贵人,能助他脱离苦海。

真逗,不想同他成亲明说就是,他又不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还会强留他不成,世间的好男儿海了去了,一个不愿再换一个就是。

卫乙打赌,一会儿但凡他败了,那群人不会有那姓白的好果子吃。

说不准,明年今日就是他俩的祭日,到时候去了地府下面,他俩四目相对指不定多好看呢。

身材高大的壮汉目光肆意地盯着吵闹的人群看,由着他们闹,一句话都没有说。

卫乙面容刚毅,沉下脸的时候不怒自威,很有气势。

只可惜没人知道其实他盯着人看是在发呆,思绪早不知道神游到哪去了。

卫乙习惯了这样放肆的生活,他们闹他们的,他偷他的懒。

反正过一会儿天书刷新之后,一切都会不复存在,谁也不会记得发生过什么。

也因此靠着天书的刷新功能,卫乙成功维护住了自己可靠沉稳的形象。

“卫乙!”

随着一声夹带怒意的爆喝,一柄利刃穿过拱卫的人群,朝着坐在高堂之上的卫乙疾驰而来。

只听碰的一声脆响,卫乙一掌扫落射到眼前的匕首,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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