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舌头有伸出来吗(11 / 49)
过一点点不耐烦,让他心安理得地天天口若悬河。詹琦有时候怀疑,他接触过交往过多少女孩儿,罗桀比他还要清楚,因为他说过便忘了,而罗桀记忆力的优秀不止体现在学习上。高中毕业舞会前夕,他和罗桀一起去租礼服,店里碰到的女孩儿笑容灿烂地冲他打招呼,他觉得眼熟但一时想不起来对方是谁,正有点不知所措,罗桀在他耳边低声提醒:“你九年级和她约会过两次,你叫她丽丽。”
再往前一些的,罗桀也记得——十三四岁的时候,詹琦拥有了第一个女友,是学校的拉拉队员。
当时詹琦是这么介绍她的,“名字叫凯瑟琳,是不是听名字就能知道她很漂亮了?而且她是拉拉队员,拉拉队员和足球队员是绝配。”
“这样的组合像电影里最常见的笨蛋情侣。”罗桀正低头看着书,半晌冒出这么一句,被詹琦佯怒地抽走了书本举高高不给看,“小混蛋!亏哥哥那么疼你,你应该开瓶香槟帮我庆祝。”
不久后詹琦和凯瑟琳分手了,过了一个圣诞假期,他一脸认真地问罗桀,“如果我在她生日那天给她惊喜,她会不会打算继续和我谈恋爱?”
“你是指她明年的生日吗?”
“就今年的啊,下周一不是嘛?”
“不是,她的生日在前天,如果你上次告诉我的时候没说错。”
“我操?”他再一次把罗桀手里的书抽走,“你应该提醒我……不,我应该早点跟你商量的!算了,我可以情人节送给她。”
还没等情人节到来,凯瑟琳已经有新男友了。詹琦不仅没有和初恋女友再续前缘,一两年后,他连把书举过头顶让罗桀够不着也办不到了。
他没发现自己要直视罗桀眼睛的话需要微微抬起头了,他只发现了——“真不习惯,罗桀,以前我要一天揍好几个瞎说你坏话的家伙,现在女孩子见你一面就想要你的推特号了。”
“你太夸张了。”罗桀回道。
“是真的,妮可的朋友就有悄悄问你是谁,有没有女朋友,你知道是哪个吗?就是昨天跟妮可一起来图书馆的那个,留了头棕色长卷发的,你一直在做作业,但是应该也注意到她了。”
“我指的是你一天揍好几个的事。”
“我才没有夸张!”詹琦捶了好友胳膊一拳,“虽然你长得和我一样高之后,他们就放尊重很多了,真是群以貌取人的蠢蛋。”
罗桀侧了侧头,看到了詹琦乱翘的额发,微卷的睫毛,和淡红的唇瓣。他看詹琦的角度一点点变了。从仰视到俯视。
他说道:“你不是和我一样高,我比你高了,詹琦。”
詹琦转过头来,笑弯的眼睛亮晶晶的,“想得美,我现在还能看到你头顶呢。”
“站在椅子上的时候?”
“哪里用椅子,现在就可以……”詹琦拼命踮起脚才看到罗桀的一点发顶,嚷嚷道,“喂,你太不要脸了,穿那么高的鞋子!”
罗桀想回答这是两个人一起去买的鞋子,同款不同色的,但是詹琦把他拽下来揽住他的肩膀,他便不说话了。
好的事情詹琦爱跟罗桀说,同样地,每一次他分手,最先知道的也是罗桀。詹琦是很多朋友没错,头回见面他就能跟人勾肩搭背,可失落难过的事情,他只想跟罗桀说,这大概是个坏毛病。
但他有自信罗桀愿意听他的心事,就像他随时做好为罗桀排忧解难的准备,可是今晚,他没有办法不束手束脚。
夜晚的风又大又冷冰冰的,快要把他冻僵了,要是放之前,他早就扑过去把罗桀的衣服当作纸巾秃噜秃噜地擤鼻涕了,可是昨晚他才做着那种梦,今天他还下了不再和罗桀太过亲密的决心,食言不体面。
他不意外罗桀会出现在这里,虽然他没想出来前因后果,但罗桀好像总是那么厉害,多的是办法找到自己。他能和这样的人一起长大,成为最好的朋友,比中了五百万彩票还幸运。他可以失去别的,不可以失去罗桀。
詹琦哽咽着报完一句自己分手了,嘴巴便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手脚也不晓得往哪里搁。他能感觉自己浑身在抖,风大一点就更抖一点,而罗桀裹着件一看就温暖得要命的大衣,一动不动的,表情也因为背光看不清楚。该死地,他的好友连穿合适的衣服这点都比他好,起码会看天气预报。
罗桀垂眼看着他,忽然叹了口气,拉开大衣拉链,把他朝自己的方向带了带,詹琦便被好友拥进了衣服里。身体好像一下子暖和了起来,詹琦愣了愣,马上嘟囔“我不冷啊”,一边毫不客气地左右晃着头,将自己的眼泪鼻涕蹭到罗桀的毛衣上。
有点刺刺的,他心想,是那种如果不穿打底会把人难受死的毛衣。罗桀什么时候买的毛衣,他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罗桀买的外套码数这么大吗,竟然还可以裹住一个人,如果是个女孩子,是不是还能把拉链拉起来啊?罗桀啥时候长那么高的,好像真的比他高了,所以朵朵第一次看到他们,首先是被罗桀吸引。
罗桀变了好多,可是对待自己,一直一直没变。他毫不怀疑,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