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十三章 辰月部落(1 / 2)

加入书签

朱曦三人打开房门,发现阿维拉母女早在门外等了,她们手里拿着一些食物,显然是村里大伙凑起来的最好的食物了。“怎么不叫一声呢?”常秀蹲下身子,摸摸阿维拉的金发,微笑道,“告诉大家,你们很不容易,以后不要再拿了。”“我这还有不少,可以分一些给大家呢。”莫宁微笑道。朱曦点头道:“莫宁你俩一起去吧,阿维拉留下带路,剩下的交给我和秀秀就可以了。”莫宁是相信朱曦,因为朱曦把发现自己新的魄核,昨天那神奇的神魄还在的喜讯说了,但莫宁还是有些担心,这跟相不相信没有关系。“去吧,顺便了解一下村子的情况。”朱曦微笑道。莫宁这才和阿维拉的妈妈离去,给生活极其贫困的村人分发食物。这边阿维拉带着朱曦和常秀来到了慕斯家。慕斯是个小男孩,家里只有父亲。家庭情况差不多,身体状况确实糟糕很多。朱曦二人的到来,慕斯父子满怀期待,任他们怎么阻止,还是一番恭敬跪拜。解咒的是朱曦,说他一个人试试看,绝对不会有危险的。常秀不放心,但她了解朱曦一旦决定很难改变,只能在一旁静静的等候。直到日落时分,满头大汗的朱曦缓缓睁开了眼,蓝光慢慢消散。金发碧瞳的慕斯父子虽然看过阿维拉的变化,但真轮到自身,巨大的幸福还是让他们欣喜若狂。他们疯了似的冲出屋子,在夕阳下狂奔,叫喊“解开啦!解开啦!我们有救啦……”尖锐的叫喊随父子俩的奔跑传遍村子。呆在黑暗里的人们泪流满面,不住念叨,蓝色或粉色的眼里重新燃起了对光明的渴望,对生活的无限憧憬。一处同样灰暗的房子,莫宁和艾伯特一家也听到了。虽然说朱曦的速度已经比预期的快了不少,但直到现在莫宁悬着的心方才放下。常秀拿丝帕帮朱曦擦汗,虽说整个过程都在她眼里,但朱曦明显疲惫的神态,也让她稍稍放下的心一阵心疼。“没事吧?”常秀问道。“休息休息就好。”朱曦看出常秀眼里的关切,也知道她心里所想,握住手心微微出汗的小手,展颜一笑,“抱一个?”“嗯?!”常秀小脸红扑扑。“神仙哥哥!”一直没说话,乖巧的阿维拉看着眼前拥在一起的两人,眼里艳羡不已,“我知道神仙姐姐这么漂亮,为什么喜欢你了。”朱曦松开手,微笑道:“为什么?”“因为你心里都想着别人。”阿维拉毫不犹豫的说道。常秀美目一转,笑着看向朱曦,意思是问是这样的吗。朱曦感受到了常秀目光里的询问,挠头道:“阿维拉,你可不能害我……”“咯咯……”阿维拉笑得揉肚子,说道,“神仙哥哥想的人可多啦!整个村子的人,都在心里呢。这样的神仙哥哥,阿维拉也喜欢哦。”“好啦好啦,阿维拉!等你长大了,要记住喜欢是不能随便说的。”常秀摸着金发小脑袋,微笑道。目光一转看向愣愣的朱曦,笑道:“看你这得意劲,要敢打金发美女的主意,小心我……”“哪跟哪啊,我们回去吧。”朱曦出了门。一个多月后,村人身上的诅咒已全部解除。只是有好几个人先前损伤过深,积重难返,诅咒虽除,眼睛已失明,寿元也不多了。即使这样所有人都欢天喜地,穷困,压抑,孤独……所有阴霾一扫而空,拨云见日的喜气笼罩了整个村子。

接着,诸多种植,跑商,作坊等都逐渐恢复。更让众人欣喜的是随着奥布尼森诅咒被解除的消息传开,很多人纷至沓来,想一睹究竟。随着人潮的涌来,商机出现,房屋改良,生活改善,村里重新焕发出了蓬勃生机。这一切自然离不开莫宁,俨然就是他的大手笔。而其中让四方来人称道不已的,当然是村里金发碧眼的年轻人,特别年轻的女孩子,别具风姿,魅力诱人。令外人大跌眼镜的是,媒婆也好,亲自上门也罢,不管条件多优越,人品长相多优秀,所有少女都丝毫不为所动。大为不解的人中,有几个和村里早前有来往,关系还不错的人终于解开了谜题:姑娘说嫁人只嫁神仙哥。更奇怪的是对此,村里所有人居然毫无怨言。当外人对此稍有微词,几乎所有人便集体上前理论,虽摩擦不少,幸好也没发生大事。外来人渐渐明白,神仙哥是村人的神,比他们的生命还重要。这些朱曦三人自然不知道。为了不让外人打搅,离村子不远的山谷,艾伯特村长特意修建了一座隐蔽,宽敞而舒适的小院。朱曦三人就居住在那里,帮村里年轻人,以及其中为数不多的魄师训炼。本来朱曦打算解除诅咒后离开村子,但村人盛情的挽留最终使他们稍稍修改了行程。不久这村子正式更名“辰月部落”,取朱曦新增魄核的北辰,和常秀月光族的各一字,以表纪念。这事朱曦和常秀是极力反对的,但艾伯特一直坚持,说这是村人一致的心声,也代表了村子的新生。朱曦二人拗不过,只好随他们去了。随着时间流逝,朱曦对艾伯特的了解也在加深,发现这是一个性格耿直,敢做敢担的魄师,也是爱护村人的好村长。看看离年关不远,三人也就这么一边训练,一边修炼着。朱曦三人相互切磋,结果不言而喻,全胜的常秀排名第一,接着是胜负各半的莫宁,朱曦全负垫底。因为常秀和莫宁规定朱曦不可使用北辰的神魄,而且长枪第一式破字决也不行。这规定,朱曦颇有微词,认为不使用第二神魄可以,长枪破字决却例外。对此,常秀说长枪威力属外在,魄师重要的还是自身修为,所以他应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