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推理时刻(1 / 3)
整个客栈是回字形的结构, 一层一进门便是中堂,左侧是厨房,右侧是客栈工人的宿舍, 宿舍旁是浴房,马棚在右侧外露天。厨房连接着后面的柴房,柴房后面是茅房。茅房左手边是最便宜的两间大通铺, 满住可以容纳三十人, 通铺背后和左侧都是人字号房,左侧三间是甲乙丙, 背后三间与中堂共用一面墙壁, 是丁戊己。中堂东北角是上楼的楼梯,连接楼上甲乙丁己四间房相交之处, 楼梯一分为二,往甲丁方向去通往后面天字房和地字房,另一端通往丙戌。楼梯是上二楼唯一的方法。厨房上方对应的是天字房戊、已,柴房对应二楼丙号房, 一层的茅房与两个通铺房对应二层天字甲乙号房,而右手边的甲乙丙三间人字房对应的是楼上二层的天字丁号房。楼上的字号丁庚两间房对应楼下人字号丁戊己三间房。地字号辛壬戌已四间房下方便是中堂。地字甲乙丙三房下方便是一楼的工人宿舍与浴房。惊风住在地字号甲字房,伯景郁住在乙字房,许院判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住在最安静的丙字房,三房相连。死者在地字号已字房, 对面是伯景郁的乙字号,出门左手丁字房住着游商张闯, 右边的戊字房暂时空置。因此距离已号房最近的便是伯景郁与张闯。伯景郁说自己听见声音便开门出来, 进了房间查看,紧接着张闯便从房间出来查看情况,看到伯景郁在房间中, 手里拎着一把刀。房间内过于干净,没有其他杂乱的痕迹。若真是按照捕头所说,只有五个人进入过这个房间,那凶手必然是在这五个人之中。庭渊“能否将死者的衣物让我看看”仵作将衣服从箱子里取出来,“公子请看。”庭渊看了一下血液浸染的范围,在脑海里构建了当时的场景。可以排除死者是自杀的。仵作问“公子有什么发现”作为一名刑警,不轻易下论断才是对这份职业的尊重,在所有证据没有调查清楚时,庭渊不会给出武断的结论。他问捕头“从房间中传出尖叫声到张闯高呼杀人啦之间隔了多长时间”捕头道“据现场其他人反应,前后不过十息的时间。”庭渊已然心中有数“别的暂且不论,哥舒无灾不是凶手这点毋庸置疑。”曹县令问“公子何以判断”庭渊从凶案现场出来,对曹县令说“曹县令,我给你演示一遍,你就能清楚了。”曹县令“公子请。”庭渊“劳烦仵作大哥扮演一下本案晕倒的官差郑南江,铺头大哥扮演一下游商张闯,我们还原一下昨天夜里的情况。”仵作与铺头同时点头。庭渊道“等会儿仵作大哥你在房中尖叫一声,我会从对面房间出来,铺头大哥则是从张闯的房间出来,注意数一下你用了多少步到房门外。”“好。”庭渊看向哥舒琎尧“哥舒大人,由你发号施令,我们就开始。”哥舒点头。庭渊与捕头各自进入相应的房间。哥舒“开始。”仵作在房间里面尖叫一声。伯景郁昨夜坐在房中桌旁休息,庭渊从房间里面出来,径直进入现场,走到房中桌旁。他数了一下,自己一共走了十四步,若是伯景郁,差不多就是十步。一息三秒,一秒两步,从伯景郁听到声音出门进入房间,时间大约是两三息,其中他还有试探郑南江鼻息的动作,加在一起估摸三息时间。昨夜张闯是刚躺下,还未睡熟,因此他听到声音之后,下床先穿了鞋子披了外衣才从屋里出来查看情况。捕头照着张闯自己的描述,与伯景郁的描述,再加上旁人佐证,还原了昨夜张闯的行踪。从张闯房间穿鞋穿衣,开门,然后来到案发现场门外。捕头用了三十步,穿鞋,穿衣,开门这些都会耽误时间。再到他发出惊叫,整体耗时大约是七息。而众人都说从惊叫声到张闯高呼之间隔了十息左右。庭渊问曹县令“县令如今可弄明白了原因”曹县令点头。哥舒无灾的时间与张闯的时间卡得严丝合缝,如果郑南江进屋时哥舒无灾正在杀人或是杀完人准备离去,那么此时他应该没有时间打理案发现场。而根据死者脖颈处的伤口可以判断,血液要么飞溅在屋内,要么就是飞溅在凶手身上。哥舒无灾虽比死者要高,身上却没有任何血迹,两次叫声之间仅隔了十息,正常人杀人被撞见,下意识反应就是跑,或者是连目击者一并杀害,而这又是客栈,人员密集之地,哥舒无灾没有逃跑而是非常淡定地留在屋里,从他一系列的举动也能判断,他不是杀人凶手,就是听见叫声进屋查看情况的好奇路人。“只有五人进过这个房间,最有嫌疑的哥舒无灾不是凶手,那么凶手是谁”庭渊“哥舒无灾排除,店小二姜塘也要排除,姜塘不在场证明十分充足,案发时间段内他帮着住在地字甲号房的惊风去将马匹转移至柴房,随后从柴房出来往中堂走听见了叫声,与一同在楼下洗澡的官差陈之相遇,两人一同从楼下上楼,这个时间段内他有人证为他做不在场证明。剩下的也就三个人,从他身上血液分布的程度能够判断,他不是自杀,若是自杀,伤口应当是从右往左,在下巴正下方,而不会是斜向上的走向,若是从侧方割喉自杀,伤口也应当是上浅下深。”曹县令“为何”庭渊走到尸体身旁,拿起死者的一双手,“县令请看。”曹县令认真看后,发现了原因。这闻人政是个左撇子,无论他是用左手还是右手自杀,都不可能割出下浅上深的伤口。官差们的佩刀用的都是刀口薄而刀身厚,前薄后厚,为的就是更加锋利。想要造成闻人政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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