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岛大佬家的甜软小美人[年代] 第64节(2 / 2)
是五支!五支铅笔,可以用到我二十岁。”
江果果冲着她三哥,正色道:“三哥,那是你。我学习很认真,五支铅笔,一眨眼就写完了。”
“你这么喜欢,就送你了。”江奇热情道。
“不要!”江果果喊着,一溜烟跑回自己的房间,刚要重重甩门,忽地想起小嫂子的教育,两只小手扒拉着门,轻轻关上。
客厅里安静下来。
宁荞“噗嗤”一笑。
五支铅笔能用到二十岁,江奇小同志是铁了心不想学习。
“他们不喜欢?”江珩低语,继续在行李里翻着什么。
“当然不喜欢啦。”宁荞说。
“谁收礼物喜欢收笔啊。”
“这是你的礼物。”
江营长与宁荞几乎是异口同声。
宁荞垂眼望向他修长的手。
他手中拿着一个更精致一些的盒子,上面系着漂亮的绑带,很少见,像是礼物盒。
两个人都呆住了。
宁荞抿了抿唇,说出的话,还能不能收回?
江珩迟疑片刻:“这是我在沪市一个专门卖钢笔的门店买来的,以为你会喜欢。”
宁荞双手接过盒子。
绑带很讲究,她都舍不得使劲,轻轻扯了一下,就自然而然地松开。
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支崭新的枣红色钢笔,笔尖五角星非常漂亮。
江珩不知道应该送女孩子什么样的礼物。
和他一同出任务的战友们,也都没有对象,还出馊主意,让他给媳妇送个搪瓷杯子。
江珩自认为选的这支钢笔,比搪瓷杯子要强多了。
但似乎没送到她心坎上。
“没关系。”为避免尴尬,江珩温声道,“如果你不喜欢,下次——”
“我很喜欢。”宁荞打断他的话。
昏黄灯光下,她纤细的手握着钢笔,还捧着用来包装的盒子。
低头看笔时,她的嘴角翘起,眸光明亮又纯粹。
“你喜欢?”江珩怔了一下。
宁荞耐着性子点点头,又觉得好笑,怎么不信呢?
她没有再多说,转头去书房。
书房里有纸和墨水,宁荞打开钢笔抽了深蓝色的墨汁,在纸张上书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