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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露,是同族的味道让她安心了吧?

“我们都是被送来的孤儿,有些小狼可能找不到领地,有些小狼可能直接被卖了,有些小狼或许已经死在了路上,总之,我们那些在领地的小狼被所有狼喂大了。后来我长大了一些,大概就是你们人类十五六的年龄,我学着去工作,我一开始在地下一层帮别人洗摩托车,长辈给我介绍了一对夫妻,他们很善良,还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儿子,乔。”

“我们一起洗摩托车…后来乔带我认识了很多狼,我们经常出去吃饭,去山林里疯跑,打闹,我们也会吵架,打得头破血流的。”

他笑着说:“我甚至打过乔,我们是因为什么吵架了?啊…大概是因为一个女生,乔喜欢她,但是他说她喜欢我,真怪,我都不认识她,反正乔给了我一拳,我们两个打了一整天。”

林克给她看他的胳膊,沉知薇挑挑眉,“这两个大洞是乔咬的?”

“没错。我扯掉了一点他的耳朵,他总是带着耳夹,大概是嫌弃那个小豁口,反正我最后去找族里的医生缝针的时候,我还在想…包括我现在也很不理解到底我们两个为什么打架,我对天发誓绝对没抢他的女人,我对那种事也没有什么兴趣…”

就这个老实笨瓜样,还指望他会偷兄弟老婆…乔也是个大傻瓜。

那按道理来说,乔家里有摩托车店,是一个小资产阶级家庭,比林克这种完全没占有生产资料的纯无产阶级要强太多了,怎么乔最后成了男妓?

林克似乎也看出她的疑惑。

他说:“乔的父母被人类杀了。乔也是被人类骗到二层工作的…他女人缘一直不怎么样。以前乔很向往爱情,我觉得他很年少的时候一定是一个大诗人。”

后来…林克觉得,他很像知薇,他是否也失去了心灵了呢?因为他被伤害得太痛了,他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了。

那件事对他的打击也很大,他开始跟人打架,发泄自己心里的憋闷,又忍不住去探望乔。乔没有精力去理会店铺,店被别的兽人抢走了,林克把他们全部打了一遍,但是还是失去了那家小店。

后来…他也失去了乔。他在这里第一个朋友。乔平常都是在笑的,但是林克知道,他不开心…他只是麻木了。

故事说完了,他们两个也到家了。

林克最终还是把自己都展示给了她,他一无所有,只剩下这些回忆,现在也是属于她的了。

他记得森林里的每一棵树,记得母亲淡蓝色的眼瞳,记得父亲深灰色脊背上的一片黑印,记得哥哥姐姐甚至姐夫的味道。他记得地下二层的地下管道,记得垃圾桶的颜色,记得每一个帮助过他的狼,记得族长,记得那五十个狼崽,哪怕到了今天,他记得的这些已经离开了太多太多,但他记得,他都记得,他理解很多事,他也认得一些文字,他能听到几十公里米开外的秘密,他看得懂电影,他能听懂歌,他也懂得爱。

他爱知薇,爱露露,爱朋友,爱他的家人,爱狼族的“家人”。

他的心灵是完整的,他承认生活太痛苦了,他也想过放弃,但他会想起他坚强的父亲以及他告诫自己的话。

他撑了下来,因为他一直在被爱。

知薇说,一个精神病人最大的幻想就是,明明已经失去了爱的能力,却还奢求别人疯狂地爱她。

他来爱她。给她爱,她也会找到心灵,就像那天露露终于开口和他说话一样,那用了很多很多年,但没关系,他可以舔露露,呵护露露,可以让露露讲话,那他也可以等她好起来。

她会找到心灵的,因为她是一个懂得爱的人。

她还会流泪,那就说明她也是躲起来了,她把什么藏起来了,她的记忆,她的心。总有一天她会直接面对这些,然后和一切和解的。

他们回到了熟悉的床上,林克给她打开了海洋灯,屋子里的小鱼开始跳跃,还有悠远的鲸鸣。

他们依偎着,躺在被子里,林克听她说,故事都会有一个结尾,没有人会喜欢没头没尾的故事,林克想起了童话。那么他的故事的结尾,他认为是:

“后来我遇到了你,我感觉很幸运,你对我很好,让我看到了井口外的天地,我会在这里一直陪伴你。没有人会再夺走你的小狗,知薇,因为小狗爱你。”

他们的结尾也是…哪怕他并不认为自己是王子,他没那么高贵,但是他觉得,他至少是个骑士,知薇告诉他,骑士是故事里的保护者,那么他也是,他是守护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吃饭还要别人喂的美丽公主的骑士。结局变成公主和骑士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她很轻地“嗯”了一声,带着哽咽与眼泪。

他们抱在一起睡着了。

林克在梦里回到了森林。妈妈在,爸爸也在,还有姑姑、哥哥姐姐、姐夫、表哥表姐们。露露才刚刚会跑,姐姐的孩子还没有绒毛。他旁边跟着一只纯白的狼,她的瞳孔是琥珀色的,看起来高贵、优雅、不可亲近,像一位狼族公主。林克知道,那是他的知薇。

“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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