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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王典礼后,他们总算在老朱同志的介绍下认识了,好朋友要么志趣相投,要么能取长补短,朱标和蓝玉属于后者,相处起来竟然意外得很投缘。

“你都准备好了?”朱标问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对,之前王爷就交代过了。”蓝玉道,“您也把心放到肚子里,就算我变成鬼,也不会让人把小明王给抢走。”

“不只是抢不抢走的问题,有人半路劫杀小明王,下个毒也是很方便的,你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王爷已经说过了。”蓝玉道,“随行的有大夫郎中,我稍后就去叮嘱。”

“不要太骄纵,韩林儿毕竟仍有名分在。”

前两句蓝玉还认真听,这一句他不以为然:“咱们王爷很快就能扫老鼠一样把张士诚给收拾了,到时候黄袍加身,您就是太子,我给您当大将军,韩林儿一个光杆司令,有什么重要的,也就是现在不能死,以后还不是……”

朱标咳嗽两声打断他的话,瞪着他道:“让你照顾人,你就照顾着,哪来那么多废话。”

“是。”蓝玉瘪着嘴应下。

“真的记住了?”

“记住了,记住了!”

“那就走吧,地方说远不远,等你回来,我请你去酒楼吃顿好的。”

有这个承诺,蓝玉精神许多。吃什么倒不重要,他享受的是朱标看重的态度,那种被人记挂在心上的感觉很好,尤其是朱标的地位比他要高,蓝玉能清楚地认识到朱标并不像别人一样图他什么。

“走吧,出城去。”

今年朱元璋如愿称了王,小明王的存在更显得如鲠在喉,尤其是快要过年了,他若是还在,少不了一番大费周章的祭拜与作秀,正好,滁州的宫殿终于竣工,满朝上下都想着赶紧将人送走,连干油漆的时间都不想考虑。朱元璋这时候又不在应天了,恭送小明王的任务落在朱标头上,朱标安排蓝玉护卫,自己则是领着文武百官在城门送行。

礼数做全总是没问题的,起码让别人抓不出把柄来。

暂时禁止正门处百姓的通行,所有人都准时抵达,经过繁琐的仪式后,韩林儿就要出发了。

送出一段距离后,天上又开始向下飞雪。

蓝玉策马走在朱标身后,落他半个位置,两人身下马的马蹄声交错响着,咯哒咯哒清脆动听。

“瑞雪兆丰年,真是喜气。”

朱标嗯了一声,目光黏在车架顶上,黄色的车顶慢慢被雪花覆盖,每隔一段时间,就白一分,每离应天城远一寸,就冷一点。

“您看什么呢?”蓝玉问道,“喜欢这车?我家里也有差不多的,给您送去。”

朱标哭笑不得。这车是皇帝坐的,说他喜欢什么意思?老子还没当上皇帝呢,儿子就想当了?再说自己家里有,难道王府没有吗?一是显得傲气凌人,施舍一般,二是显得好像贪墨了许多军款。

一句话足够被参十几回,偏偏还真的是好意。

也亏得是朱标懂他,回头看了一眼队伍,见没人听见,骂道:“以后不准说这种话。”

“为什么?”

“不懂?”

“不是很懂。”

“回去问你姐夫,让他给你讲讲。”

蓝玉的口无遮拦打消许多离别愁绪,朱标再去看车的时候,突然见前面马车的车窗里伸出了一只手来。

“怎么回事?”蓝玉也看见了,两条眉毛几乎竖起,怒道,“是不是他在搞幺蛾子,想坏事?”

说着,他就要上前去。

朱标拦住人:“我去看看,你在后面等着,我没有叫你,就别过来。”

蓝玉犹豫一下,乖乖勒马,他后面的大臣们不明所以,只好也原地停下。

朱标知道韩林儿是在叫自己,韩林儿也知道朱标肯定会明白他的意思,于是在窗前默契地见面。

和他想的一样,韩林儿脸色煞白,已经哭过一场,袖子都还没有干。他那张圆圆的脸都似乎有些干瘪了,像是没浇水的多肉,两手紧紧捏着衣服的样子,比小姑娘还要害羞。

“朱标。”他低声道,“朕,不,我要走了,你多保重,菜地里的那些白菜就拜托你照顾了,如果可以,能帮我尝尝味道就更好。”

“好。”朱标没有嫌弃他话中琐碎乏味的内容,认真答应下来,“去了滁州,你好好生活,那里相对自由点。”

韩林儿扭过头,躲开朱标的视线:“真有你说的那样就好了。”

他想起朱元璋给自己的警告,话到嘴边,咬着牙,闭了闭眼睛,还是选择把它咽到肚子里。

“你是我长这么大以来唯一的朋友,我想送给你一件礼物。”他把头扭回来,“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

朱标下意识的要拒绝,却见韩林儿已经猛地拔下头上的木簪子,用劲掰开,从里面倒出了一颗小石头来放在掌心。

石头约莫只有人的食指指甲盖大小,粗糙灰白,普通极了,随便一捡,都能在路边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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