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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婉之自知他很有点任性的德行,也不同他计较。乌溜溜的大眼东西看看,正瞧见一名小哥端着个装满玉石手镯的托子在那儿叫卖。她冲着他招了招手,在里面瞧瞧了,一眼就相中了一根白玉簪子。

簪子的样式很素雅,简简单单的雕着一条缠枝纹,打听了一下价钱。

八十两银子,有点小年头,正经不算便宜。拿在手里掂了掂,她想压一压价钱。但是小哥说东西不二价,您不买还有的人买呢。态度还挺强硬,无非是看着春花节出来的人多,不缺买主。

方婉之将东西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是真挺喜欢。絮絮叨叨的好话说了一箩筐,愣是没讲下一分银子。

澜卿眉头蹙了一下,显然觉得面前的两个人冒犯了他风雅的神仙之姿,脖子一伸将簪子拿在手里,是个男人的款式,也没多问,言简意赅的问小贩。

多少银子?

小哥一昂脑袋。

八十两银子,不二价。

八十两。

澜卿缓缓将东西放下。

想讹人啊?

然后自命高冷的澜公子就开始在茶楼里讨价还价,一张嘴从簪子的质地说到簪子的行情,从汉白玉的曾祖宗说到曾孙子,一溜的古玩行家用语,开口到合上没说过一句废话,最终以二十五两银子的最佳战绩拿下了那只白玉簪。

小哥儿惨白着一张脸,带着哭腔对连喻说:这位爷,您瞧着通身都这么排场,没想到还这么...会过啊。

他没敢说抠,但是周遭的人都用一种意会的眼神认同的看着他。

连喻无所谓的一扭头,继续逗他的宝贝儿子去了,清清冷冷的样子,是又不愿意开口了。

方大姑娘却很开心,乐呵呵的给了银子,骤然觉得澜卿在这一方面真可谓奇才。她同一般人的想法不同,觉得这么个抠别人赚自己的人,实在是有大出息的。

戴在头上的银丝盘纹玉冠一松,连喻没想到方婉之会伸手把他原来的簪子给摘了,换上了刚买下的白玉簪。他看见她凑上前来左右端详着,而后点头。

好看。

连喻奇奇怪怪的瞅着她,随即拿着小铜镜照了照,面上现出一丝傻气。

给我买的?

方大姑娘有些不好意思,惴惴的问。

喜欢吗?

她其实想买一支更好的,奈何囊中很羞涩,方正平日很少给她银子,身上华丽的衣着也多是为了照顾方府的体面。白玉簪更是不能跟连喻送给她的相比,差的太远了。

姑且算是礼尚往来吧。

她说。

哦。

澜卿应了一声,抬手在发上的雕花上摸了一下别过了头。

顿了一会儿才道。

....回去皮皮要是问起,就说是八十两。

方婉之以为他是不喜欢戴便宜的簪子。张了张口,想说你要是不喜欢,改日我再买别的送你吧。再一看他板着脸的样子,又没有要摘下来的意思,一时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其实澜卿是有点手足无措。他没有收过女孩儿的东西,送到跟前也不要。今天却放任这方婉之将白玉簪戴在了头上。他不知道怎么跟对方解释,上次的簪子不用礼尚往来。一声不吭的收了东西,又觉得不甚礼貌,绞尽脑汁就憋出这么一句云里雾里的话。像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笨拙的傻里傻气。

与此同时,一楼之隔的另一家茶楼上也是客似云来,没人知道,在一处看不见的角落里,一身铜绿长袍的方正也坐在人堆里。

看着对面同方婉之有一搭无一搭说着话的白衣公子,方正肥胖的皮肉堆积出来的细长眉眼眯起一个诡异的弧度。他今日接了一单生意,买主是个喜欢凑热闹的。本来不喜在这种市井之地久待的他,却意外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澜卿?

他单手叩了两下桌案。

或者他更应该称他为,连大人。

☆、第二十章 喜欢热闹

方正是见过连喻的,就在不久前,他拖了好几层的关系才在一位名为包打听的街油子那里打听到他常在哪处酒楼吃饭。他的行踪是很难寻的,因为官声不好,鲜少出来溜达。

包打听告诉他,这位连阁老自来有些独道性子,出门下馆子从来不吃馆子里的东西,身边永远跟着一个腰间别了菜刀的大厨。

厨子生的十分健壮一脸的棺材相,远远就能瞧见抗着一个硕大的包裹,挺容易分辨的,至于连大人,您只管找那酒楼里最好看的就对了。

方正面上连连点头,心里却有点怀疑这句话的靠谱性,实在没忍住,又问了一句。

带着厨子?阁老莫不是要请人吃饭不成?

要说朝廷这朝廷里三省六部,最有油水的可就是户部了。堂堂户部尚书下馆子还带厨子,除非是请了什么更了不得的大人物。不然怎么可能动用了自己府内的大厨。

再者,酩酊斋可是处大酒楼,连喻那样的身份定然是不会坐大堂的,他总不能挨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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