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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逃到门口,蹲在花盆旁边,宋砚初也悠然地走出来,给他递了一碗他最爱的芒果芋圆西米露,这是宋小乐唯一爱吃的甜品。

宋小乐敌不过美食诱惑,还是被宋砚初抓回了屋里。

下午宋砚初喊了老师来,教宋小乐写字认字。

宋小乐本来以为上课是一件有趣的事,可把一个笔划重复二十遍就变得极其枯燥无聊。老师走之后,他蔫巴巴地从书房出来,宋砚初看着他笑:学得怎么样?

他正情绪上头,一时忘了分寸,皱着小脸就把抱怨的话说了出来:手都酸了,胳膊也痛。

宋砚初连忙走过来帮他揉。

宋小乐慢半拍地红了脸,抽回手,不痛了。

宋砚初却把他抱到怀里,哄小孩似地安抚他:我知道上课很无聊很辛苦,但是认字是你必须要掌握的技能,小乐这么聪明,肯定很快就能学会。

宋小乐仰着头问:我聪明吗?

宋砚初捏了捏他的耳朵,特别聪明。

宋小乐很是开心,忘了自己还被宋砚初抱着。

宋砚初搂着宋小乐纤瘦的肩膀,突然觉得安心,生活里被这个小家伙填满了,每天都想着给他做好吃的,看着他的笑脸,疲惫顿消,心好像也没那么空了。

他第一眼见到宋小乐时就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不自觉地被这个小流浪汉吸引,后来随着相处渐深,他逐渐感觉到一种宿命般的牵连,他喜欢照顾这个小家伙,也喜欢看他满心满眼地望着自己。

就这样一直照顾他,也很好。

*

宋小乐第二天实在待不住了,宋砚初看他在家里左右晃荡,于是决定开着车带他出去玩。

想去海洋馆吗?

宋小乐指着正在播放科教频道的电视,鲨鱼?

是,可以看鲨鱼。

宋小乐兴奋地跳起来,想去!

宋砚初于是开车和他一起出了门,海洋馆离家很远,路过慧水桥,宋小乐歪着脑袋看桥洞,宋砚初揉了揉他的脸。

车子往南开,宋小乐不知看到了什么。突然坐了起来。

怎么了?宋砚初问。

车子在路口停下等红灯,宋小乐紧紧盯着一个刚刚经过斑马线往巷口走的中年男人,看着那个男人走进巷口,宋小乐着急地推门就要下车。

宋砚初把他抓住,你怎么了?这里不能下车!

宋小乐死死盯着那个巷口。

这里位置很偏,应该算得上城中村,完全和别墅区是两个世界,可是宋小乐却觉得这里格外熟悉。

他看到了他的旧主人。

他的主人还穿着那件发黄的汗衫,头上带了一顶印着旅行社名字的黄帽子,手里拎着一个黑色塑料袋。

宋小乐都能猜到那里一定是两条草鱼。

主人一家都很喜欢吃草鱼。

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对他们还有留恋,可是一想就是十二年的时光,十二年,一只狗的全部生命,从出生到死亡。

他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等宋砚初把车开过红绿灯,开到离巷口不远的地方时,他就匆忙下了车。

下车前他听到宋砚初喊他的名字。

宋小乐。

是啊,他有名字了,他叫宋小乐。

可是为什么那一秒,他的脑海里却浮现出另一个声音。

旧主人把剩饭摆到他面前的时候,一边和家里人说着话,一边对他说:小黄,美死你了,骨头上还有肉呢,慢慢啃。

那时候他真的觉得旧主人对他很好。

如果他没有遇见宋砚初,他真的以为全天下的狗都是像他这样被困住生活的。

他的脑袋好乱。

一半在回头看宋先生,一边追着旧主人。

他不想要回那个家了,但他想看看那根锁链,那根困了他十二年的锁链。

就当是道个别。

他不管不顾地跑过去,绕过一排平房,跑到有一片小田地的地方,他远远地看到了他以前的家。

旧主人听到脚步声,回头看了他一眼,宋小乐立即停下脚步。

旧主人老了许多,头发灰白。

宋小乐想:原来我死后,是过了好多年才在流浪汉的身上重生的。

你找谁?旧主人看着光鲜亮丽的宋小乐,问道。

宋小乐僵硬着身体,半晌才摇头,我、我路过。

旧主人回身继续往前走,推开院子的门,走了进去。

宋小乐捂着胸口,几乎喘不过气来,他站在原处,踮起脚来,怎么也看不到当初拴他的那个水泥桩,那里被铲平了,变成停放电瓶车的地方。

他存在过的唯一证据就这样没了。

片刻后,屋里走出来一个年轻人,那是旧主人的儿子,也从五六岁的小孩变成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了。

他叼着根香烟走出来,身后跟着一条小京巴犬。

宋小乐如遭雷击。

小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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