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39页(1 / 2)

加入书签

这个猫咪发夹,林微夏记得是她嫌油漆脱落,不好看了,在一次晚自习的时候随手扔到了后门的垃圾篓里。

没想到班盛竟然捡了回来,保存至今。

借书卡是班上大家一起办了个阅读角,林微夏每次借书都会留下自己的名字,但不主知道她借了多少本书写了多少张借书卡,他就全都偷偷留了下来。

林微夏盯着这些物件思绪发怔,耳边响起下午遇到那个高一同学说的话,钟亮豪摸了一下头,说道:

“害,你当时读完高一不是转学了吗?有一天,深高的班盛找了过来,给了我一些好处来打听你的事。”

当时林微夏从被欺凌的初中考到十三中,原来的那所高中并不知道林微夏以前发生过的事,所以钟亮豪只把他知道高一跟林微夏同班,了解到的事全告诉了他。

“他还问我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我跟他说了,说你喜欢阳光的热烈的男生。”

所以班盛一直暗恋的那个人是林微夏,他知道林微夏喜欢喝咸柠七,知道她家在哪,知道她不开心的时候通常都是憋着不说话的性格。

因为知道林微夏喜欢大海,所以费尽心思带她去海边散心,表演了一场乐队演出。

班盛一直觉得,既然林微夏喜欢阳光热烈的男生,那他就拼命藏住心底的那份黑暗,去参加篮球集体比赛,她想他去接力,他就跑步给她看。

既然不是她喜欢的那类人,那他就努力变成她喜欢的那个样子——

只是大学分开以后,他太累了也撑不下去,又将那个阴郁的,情绪被怪物反复吞噬的班盛一览无余地暴露在她面前。

林微夏蹲在那里发怔,一滴又一滴的眼泪落在借书卡上。生日那天,她无意开玩笑说班盛从十岁就开始喜欢她。

说完之后她并没有当回事,但原来是真的。

所以班盛真的暗恋她有十二年之久。

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她。

林微夏哭得鼻尖发红,视线一片模糊,不远处传来一阵声响,是回到家的班盛。男人看见她哭一愣,快步走过来,走近才发现她看的是什么。

挺拔的影子落下来,半蹲在她面前,抬手给小姑娘擦眼泪,故意开玩笑逗人,抬了一下眉骨:

“啧,我还能不能有点隐私了?”

“你真的宇宙无敌超级笨!还天才!”林微夏抬起脸,抬手不停地打他的肩膀,胸前剧烈地起伏着,瓮声瓮气地说,“我说喜欢阳光热烈的男生,是骗人的——”

高一的时候,林微夏很受欢迎,有很多男生追她,但她活得很沉,也根本没把心思放在恋爱这件事上。

有一个男生说每晚跟在她后面,不厌其烦地说要送她回家,还强行对外说这是他女朋友。

林微夏被追烦了,也很反感这种做法,对那个刘海长到看不清戴着一副眼镜的瘦弱男生说:“我直接一点,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对方不依不饶。

林微夏被问得语气有些冷,随便想了个她当时喜欢的外国演员,乱说一通:“我喜欢阳光热烈型的男生,会打篮球的,跑步还快,性格开朗的……”

那个男生知道林微夏的意思,遭到拒绝后转头便走了。

喜欢一个人哪有那么多标准,这不过是林微夏用来搪塞别人的理由罢了。她当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没想到会有人因此当了真。

“多大点儿事啊,哭成这样。”班盛伸出手指给她擦泪,看着她说道。

没关系,我喜欢你就够了

“我想跟你道个歉——”林微夏胡乱抹了一把泪,鼻尖哭得跟兔子一样发红。

班盛将她额前的碎发勾到脑后,极有耐心:“什么?”

“就是……早上给你盛的那碗粥,我……我给你多放了一勺盐,一共两勺盐,我是故意整你的。”林微夏边打嗝边说。

早上想到班盛有一个暗恋的女生,心里就有些生气,但没想到那个女生是她自己。

男人发出低低的笑声,伸手拭去她眼角的最后一滴泪,语气轻柔:

“我知道。”

第92章 柠檬

时间一晃而过, 他们读研的第二年,林微夏和班盛双双收到方加蓓的婚礼请柬,时间恰好在暑假, 他们赶回了南江一起参加婚礼。

当初方加蓓考去西南的一所师范大学后,每年一直跟大家保持着联系。因为每次放寒暑假都是跟同校的老乡一起坐长途高铁回家,路上大家会互相照顾。

因为这份机缘, 她跟一位师兄日久生情,两人从大一谈恋爱一直顺利走到毕业。

最后他们回了南江工作,这两年有了结婚的打算后, 见过双方父母后就把婚礼日期敲定下来了。

婚礼那天,柳思嘉因为有事没能赶回来, 托人备上了一份厚礼,贺卡上她祝福了方加蓓还问候了每一位朋友, 说期待着他们的十年之约。

因为西南地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