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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事〔完结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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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说少年人的爱恋奔放而热烈,那么成年人之间则更加含蓄一些....当然,这都是骗人的话,小孩子才会信。

时隔十年两人再次相恋,比起年少时还更加奔放了些。

当然,奔放的只有叶炀罢了,毕竟杨临很容易害羞啊。

羞答答的大美人用尽了全身的勇气,在两人相遇时跟上了小狼狗,从此解除误会,让叶炀迎娶大美人...

痞帅痞帅的小狼狗,整日都想黏着大美人,奈何公司事物繁忙,偶尔才能得闲和大美人出门约会...但是由于他空闲的时间太过阴间,所以更多时候还是他跟在大美人身打转,像是等待主人恩宠的大狗狗。

偶尔也跟大美人一起制作糕点,但是,8好意思,叶炀心不灵手也不巧,除了在床上时那双手灵巧的不行,次次都能把人把弄到点,但是对于糕点这种需要耐心和技巧的食物,他只能看着干瞪眼。

偶尔来了顾客去招呼招呼啊,顺便炫耀炫耀自己手上的戒指。

——那是什么戒指呢?

新顾客不知道,但是蛋糕店的熟客是知道的。

他们的店主手上也戴着和青年手上同一款式的对戒。

bilingbiling的,闪闪发光的对戒。

你说素戒?那不符合叶炀的审美。

他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和杨临在一起了,所以和人告白的时候,特地选了闪亮亮的对戒,也不管杨临有没有答应,直接执起他的手,将戒指一戴。

大狗狗标记了他的主人。

然后呢,就是一夜欢晌了。

压着大美人左边Mua一个,右边mua一个。

最后从脸颊吻到喉结,锁骨,红缨,腹部,再吸吮人的大腿内侧。

一点一点。

把人吞吃入腹。

他极爱给大美人身上中下痕迹。

或轻或重,一点一点,点缀在大美人白皙的肌肤之上。跃然于叶炀眼中,最后白衬衫一拢,工作服一穿,没人知道大美人身上被大狗狗种满了红印子,偶尔白皙的腕臂没能被衣袖及时遮掩住,也会露出一点殷红痕迹,又被大美人慌慌张张遮去。

再一看大美人无名指上戒指。

客人这才知道大美人已经有对象了。

温柔似水的美人也不知是被谁拱了去。

然后偶然某天,又在店里看见了个极帅气的大狼狗,那一身打扮,气质雍贵不凡,偏偏脸上带了笑颜,遮了一身凌凌气势,看见客推门而入之后又迎了上来。

笑脸一收,矜贵的不行。

开口说话又很礼貌,腔调让人很是舒服,只是总爱将目光锁在自己的手指上,示意客人去看。

你看这biling biling的对戒,你不心动吗?

这时候客人就会化身懂王,来一句恭喜恭喜,把叶炀哄得极为开心,心情舒畅,给客人的蛋糕打了九折。

...你说八折?

那怎么可能?这是他媳妇的店,他媳妇也是要赚钱的。

——

十一月三十号是杨老太太的忌日。

老太太没有专门的葬身处,他被杨临装在精致的骨灰坛里,祭在了家中灵堂。

台面上摆着老太太生前最后一张黑白照,干巴巴的老太太对着镜头笑啊,眼里倒映的是杨临。

叶炀第一次来杨临家的时候就看见了老太太,险些没落下泪来。

这么说吧,在叶炀心里,他爷爷排第一,杨临排第二,老太太和杨临齐平,而后才是他爸妈,还有那个便宜妹妹。

非得说的话,叶炀小时候并没有收到来自家庭多少的关心,唯一关心他的就是他爷爷,健朗又健谈的老头子最爱的事情就是钓鱼,一得空就带着叶炀出门,拿着一大一小两副渔具,他钓鱼,叶炀就守在边上,数他爷爷的白发,摸他爷爷的皱纹,又被老爷子嫌弃太好动,最后扭着小腿子跑去大树底下数蚂蚁。老头子守着两副渔具钓鱼。

老头子其实不会带小孩,但是对自己这个孙子是打心里疼爱,那时候叶炀的爸妈是事业上升期,忙到连看他老头子都没时间,他一个老头子牵着叶炀这个小奶娃,别人都是爸爸妈妈送小孩上幼儿园,叶炀就是被爷爷粗糙的大手牵着,好奇的打量着新世界。

他连“为什么我不是爸妈送我上学”都没问,乖乖巧巧的和爷爷说再见,最后撒丫子冲进了小孩的天堂。

滑滑梯。

集老爷子宠爱于一身的叶炀,对他家老爷子尊敬有之,亲情更有之,被他爸妈带走的时候哭的惨兮兮的小娃子,拉着爷爷要一起走。

他小时候把他爸妈当成坏人,坏人要把他带走,老爷子无动于衷。

实际上转过身偷偷抹泪。

老爷子不肯去城市。

于是在往后几年里,被学业压了满身的叶炀,只有过年的时候,或者老爷子想孙子想的紧了的时候才会来看看他,平常根本没法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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