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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

喜欢——喜欢是什么?

那狐狸见僧灵罗不答,只道自己会错了意,便不觉有些紧张起来,恨不能要变出根尾巴来贴在背上摇一摇缓解尴尬。他却又仔细瞧了瞧僧灵罗的表情,见僧灵罗虽然脸上没有笑,眼睛里却有某种温柔痴缠的东西,方缓缓吐出一口长气,伸出手指,与僧灵罗四手交握。

是谁说,喜欢便是一见钟情,莫名想要与那人肌肤亲近?

那狐狸小心翼翼俯下身,蹭了蹭僧灵罗的鼻尖,与他唇齿距离不过寸许,却不亲吻,只这么默默相对注视着。

是谁说,喜欢是朝来细雨晚来凉风,是心心相念?

“大和尚,你……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是谁说,喜欢是满眼仰视,却又心生怜惜?

“大和尚,你做得很好,你内心明明温柔多情,怜悯有爱。”

是谁说,喜欢便是,他纵使才华无双权倾天下,你眼里的他也不过是个寻常人,也会累,也会疼,也会孤独,也想找个人说句心里话?

“大和尚,阿九……阿九许不了你今生……来生当你座前一只听经小狐,可好?”

是谁说,喜欢是陪伴,是长相守,是懂他心中所想,是海枯石烂,是不离不弃?

僧灵罗叹了一口气,与那少年尽力紧紧相拥,恨不能将他揉碎在自己怀里:

“你这只……傻乎乎的小狐狸啊……”

僧灵罗与那狐狸又厮混了一回,见窗外雨停,天色渐暗,腹中又饥饿得很,便与那狐狸挽了手,走到城中一家酒楼,随意要了些饭食填肚子。却见那酒楼的一层坐得满满当当,有客人想要上二楼厢房去坐,却被掌柜亲自走了过来,连声致歉,说是二楼已被城中富户万宾朋包圆摆酒,恕不招待他客。

僧灵罗与那狐狸坐在角落里,背着旁人,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手指交叠,目相对视,窃窃私语,倒并不在意厅中的忙乱。那掌柜对着客人作了几回揖,正立在柜台边擦汗,一边回头悄悄对堂倌抱怨,忽听门口几声马嘶,几人翻身下马,走进厅内。

那掌柜忙堆起笑脸,迎了上去,连声道:

“二楼已经收拾好,只等万老爷亲临了。”

为首那人点点头,一脸倨傲:

“万老爷一会儿就到,我先去厨房看看菜。今儿万老爷请的是谢、魏两位老爷的和气酒,又专门请了名伶子夜歌作陪,可不要在这些细节上出乱子,扰了几位老爷的兴子。”

那狐狸挤在僧灵罗身边,抬眼看了那几人一眼,撇撇嘴,悄声道:

“这么大的派头,我还以为是位老爷呢,原来自己也是个跑腿的。这万宾朋的架子,倒是比皇帝老儿还要大。”

僧灵罗笑一笑,心中也不禁纳罕,心想,这万宾朋在清平城口碑甚佳,不知道究竟是个什么来历,怎么又牵扯上了子夜歌?他便顺手喂了那狐狸一筷子鸡肉笋丝,一边冷眼旁观。

不多时,却见一顶四人抬的绿呢小轿落在门口,一个穿着天青色长衫、身形略微肥胖的中年男子走了下来,又扶了娇娇娆娆一人下轿。

只听周围坐着的人群中发出阵阵抽冷气之声,有人啧啧赞叹:

“万老爷身边这位,便是大名鼎鼎的子夜歌吗?百闻不如一见,听闻他就要在清平城开戏了——若有万老爷捧着,他只怕是要一炮而红了。”

“你懂什么啊,这子夜歌十四岁出道,这十年来早已声震江南,哪里需要万宾朋来捧?”

“这你就不知道了,强龙也怕地头蛇,人红更需人来捧——他子夜歌虽然名声响亮,可是万宾朋在这清平城,乃是响当当的人物,连官府衙门都要敬他三分——看他坐的轿子了吗?连清水衙门的县官老爷都坐不起这四人肩舆。若是子夜歌不小心伺候,只怕也要在这清平城吃不了兜着走。”

“你们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子夜歌和万宾朋是什么关系?子夜歌可是当年大名鼎鼎的穷酸秀才,叶千愁的学生——那名伶子夜歌、名编剧方红叶本是幼年丧亲、沦落街头的孤儿两个,被叶千愁收留教养到了十四岁上。只可惜叶千愁又穷又疯,一朝身死,两个孩子为了葬师还债,卖身入了戏班,却不想一炮而红,从此名震一方。也是天不开眼,叶千愁清高孤傲了一辈子,死后连骨灰都不剩一把——当年那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堂兄弟万宾朋,却成了清平城里首屈一指的大善人——真是可笑、可叹!”

僧灵罗心想,难怪那日小峰山上,那破屋的墙壁上,有人题刻“霜河宵转飞红叶,何处帝子夜当歌”的字样,原来方红叶和子夜歌,从小就在那破屋之中长大。他看看那子夜歌一张绝色容颜,想起那夜听见子夜歌与萧复来的一番淫词浪语,心头便更加憎恶,心想,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那叶千愁宁肯穷而身死,也不入浊流,却不想教出来的学生子夜歌,竟是这样一副媚俗谄世之徒。

万宾朋揽着子夜歌,还未来得及上楼,下人却前来禀报,那魏、谢两人却已骑着马到了。万宾朋便驻足在楼梯上,回头候着。却在此时,门口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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