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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文人对于夜晚星空的描写有很多,林朝白虽然不是个温情的人,但最喜欢弗雷德里克·巴克曼的比喻,喜欢他将儿子的眼睛比喻成星星。
星星是天空的裂缝,透过这些裂缝才能照进光来。
林朝白知道他执拗着答案,仿佛她今天不将答案说死他就一直坐在这里。
入秋了,天气还是热。专属于夏夜的虫鸣已经没有了,但蚊子还没有消失,她坐在长椅另一边,用外套裹着自己的腿:你要这么执拗对苏妤,她能和大妈一起在广场舞上载歌载舞个三天三夜庆祝。
我不喜欢她。他说话偏慢但一字一字咬音重的时候,林朝白总能听出一副公子哥的语气。
我也不喜欢做你女朋友。林朝白学着他语气反呛他。
这话点在了姜修的雷区,他呼吸加重:炮友比女朋友好听?
无所谓称号,反正都不受法律保护。林朝白摆摆手,她这才侧过身子看他。
他的侧脸隐于昏暗的夜色里,下颚线紧绷着。
人是一种神奇的生物,衍生而出的情感有着特别之处。本体衣食无忧就会闲到想去抓住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姜修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他生活得阔绰,从小没考虑过下一顿饭的问题,他便闲到想要去拥有爱,父母的爱,别人的爱。
可林朝白既是他的同类又与他不同,她到七岁才知道,原来肚子不舒服的时候母亲的手心是一种特效药。才知道原来女孩子应该留长头发,因为母亲的手可以用各种发绳扎出辫子。她同样没有爱,但她没有功夫去向别人乞讨爱,她要留着力气想着下一顿饭会不会有她一份。
我外婆去世后,我去了我大舅家里住了,我弟因为我喝了他一瓶牛奶,指着我鼻子叫我从他家里滚出去。后来我住了几个月,我舅舅因为裁员失业后,我舅妈也容不下我了,我那段时间整整一个月就吃一顿学校提供的午饭。早饭没有,晚饭也没有我的份。后来我住到了我小姨家,唯唯诺诺的奉承已经在我骨子里烙下印子了。小姨对我很好,但我还是担心明天有没有早饭,晚饭会不会有我一份。以前想起的时候她觉得委屈和愤怒,现在她像是说别人的故事一样:姜修,我这个人没有安全感。童年是我无法逃离和忘记的过去,因为我的童年里没有家。
那段时间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挨过去的?没有人在乎她,不安全感就像是一个出了水痘的病人,人们只会说现代医学发达不用在意,痒过一阵子就好了。但有人留疤痕,置之不理其他器官出现炎症感染,以前有人因为水痘而死。
她没办法做他女朋友,因为她只有自己了。
成了他女朋友,就代表自己有一部分是附属于他的,她再也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她做不到。
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姜修设身处地的设想,良久后说:对不起,你不用回答了,我不逼你。
不用道歉。林朝白抬头望了一眼路灯,随后移开目光,视线所及之处都带着鹅黄色的小亮点:我和你说这些不是让你为我难过或是让你觉得抱歉,我希望你能明白是什么造就了现在的我。
姜修披着夜色走了。林朝白顶着六个蚊子包重新进了被窝,不知道是小腿上的痒意还是别的什么,她一夜睡得都不踏实。
国庆对她这样的人来说没有什么好度过的。叶姝约她去新开的奶茶店,人满为患的大街上她两居然还能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一家没有趁着国庆假期捞钱的店铺,店铺外摆着几张椅子。
或许是因为背对正街或许是因为周围的店铺不怎么吸引人,附近都没有什么人。
叶姝仗着自己穿了条裤子用洒脱的姿势放松着身体,好朋友出来玩就是各玩各的手机。没一会儿叶姝打着激灵,似乎被恶心到了:咦!喜欢一个人是一百万次怦然心动,也是一百万次叹息心痛。我的天,哪里抄来的句子这么肉麻。
听见叶姝反应这么激烈,林朝白倒是来了好奇:谁啊?
姜修,大半夜不睡觉不做奥数题就算了,搁这装文艺范呢。叶姝虽然嫌弃还是默默的点了个赞,肉麻是肉麻,写的不错也是真的。
林朝白看的不仔细,只瞄到动态发布的时间,是九月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小时。
叶姝又随手刷了刷,立马拿着手机嗤之以鼻,她将屏幕转向林朝白:看,苏妤的动态,和姜修他妈照相。合着前一段时间说不让她和自己儿子来往,怎么阿姨这么言而无信?
旁边的琴房传来钢琴声,林朝白不懂乐律,听不出是什么曲子,也听不出演奏的人水平如何。叶姝探过身子试图张望出弹琴的人是谁,她竖了个大拇指:森林狂想曲,有品位。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这谚语许是这里发明的,前一秒叶姝还在吐槽苏妤,下一秒她就看见不远处走来的两个人。一个是苏妤,另一个女生不是学校里总跟着苏妤的小跟班。再走近一些,发现那人年纪比她们小上一些,相貌是一等一的好,脸上还带着些许稚气,但看得出是造物神的得意之作,年纪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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