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 手足之情鸳鸯碗猎场/是一个爱字(2 / 2)
厉书铎抬眼一看,发现是两只碗,似笑非笑问道:“还是那药?怎么,明儿也要靠这玩意儿了?是不是朕索求无度,将明儿累坏了?”
“是补气益肾汤。”上官明故作嗔怒地扫他一眼,拾起其中一碗中的汤匙,探舌轻尝,觉温度合适了,才将碗放到厉书铎面前,并不在意自己用过那一个汤匙,又捧起另一个碗,小勺小勺地送入口中。
此等不分尊卑的亲密举动,反倒使厉书铎龙心大悦,取过碗来,大方喝着。近日,上官明除了伏案阅卷,便是洗手做羹,每日如此,便懒得梳妆打扮了。眼下他素面朝天,依旧肤白唇桃,眉目清秀,令厉书铎赏心悦目。
“这儿……”陡然,厉书铎伸出手来,轻拂上官明的额角,“明儿可还有印象?”
上官明知道,是自己额上那道浅红伤痕。伤疤不大,却有些显眼,尤其是在上官明白皙娇嫩的肌肤之上,哪怕再细小的痕迹都清晰可见。多年以来,上官明素喜在额角绘上花钿图案,或优雅或妩媚,常引宫中婢女悄然效仿,甚至传出宫去,在民间也蔚然成风。旁人只道是小相爷爱美,想要独树一帜,或是以此来勾引君王注目,实则上官明只是为了遮掩旧伤。现下妆容不再,那道伤痕赫然袒露,直直扎在厉书铎眼中。
“不记得了。”上官明面上闪过一丝难堪,却只摇头。
“明儿不记得了,朕还记得。”厉书铎淡淡道,指腹从他额角一路沿面颊滑落,托在他下颌上,将他的脸蛋如奇珍异宝一般拢在掌中,细细端详。
那是上官明十二岁那年,厉书铎第一次带厉长安去猎场,让上官明也跟着去了。几个皇子遵从父训,从小习武,自是个个精通骑射,一入林中便纵马奔驰,玩得起劲,影儿都不见了。上官明身为文官之后,又从小在禁宫中长大,自然未有机会亲近马匹,更别说爬上马背,马儿嘶嘶呼气几声都能把他吓得连连后退,不敢靠近。厉书铎见他胆怯模样如此可爱,便大方将他抱到了自己马背上,扬鞭绕场疾驰一圈,还当着他的面,射中了一只野鸡。
猎场上,风声簌簌入耳,草木气息扑鼻,身前是一望无际的草林,偶有奇珍异兽冒出头来,身后则是当朝天子的宽厚胸襟,与他沉闷有力的心跳与呼吸。这种经历,上官明一生之中,也只有那一回。
当年,朝中几大世家势力胶着,宫廷内外暗流涌动,危机四伏。厉书铎牵着上官明在丛林之间漫步,他们身后跟着的,明面上是侍卫与奴仆,其中却不乏心怀鬼胎、伺机而动之辈。当那一支看似是瞄准远处野猪,实则正飞向皇帝肩头的冷箭射来时,上官明自然不知,以厉书铎从沙场上滚出的身手,要避开它简直是轻而易举。
“陛下小心!”少年的上官明与厉书铎十指紧扣,奋力将一身戎甲的君王往旁边扯开。伴随着身后的惊呼,那支箭当空划过,厉书铎安然无恙,上官明自己却跌倒在地,额角蹭在了锋利岩石之上,登时血流如注,疼得他当着厉书铎之面哭了起来。
是厉书铎把他抱回了帐中,让自己的御医给他处理伤势,龙袍上还沾了一片上官明的血迹。
如今,身份已今非昔比的上官明,忆起当年之事来,已能清楚知晓厉书铎当时的盘算。那支箭的主人,成了一桩悬案,无人承认,无人负责。厉书铎却可以籍此修理护林军的统帅,把护驾不力之罪,怪在了司徒大将军的手下头上,杀鸡儆猴。只有上官明自己,平白无故添了一道伤痕,至今时今日,依然未能消散。
“幸好未有伤及眼睛……”厉书铎轻声说着,话中饱含怜惜,“明儿那时候还那样年幼,便已知忠君爱国,以身护主了。”
“明儿现在什么也不记得了。”上官明轻轻扭开脸去,逃避他的目光。
厉书铎只道他是羞于面上的伤疤,放手随他去了,仍道:“多年以来,是朕糊涂了,未能察觉明儿的心意。直到现在朕才意识到,天下间,还有像明儿这样的,愿意为朕付出一切的人。”
“那陛下现在知道了,也算是为时不晚?”上官明淡淡笑道。
厉书铎伸手握着他的手腕,将他白里透粉的手掌翻了过来,一根曾于他体内进进出出过的手指头,落在了上官明的掌心之中,轻挪慢移,缓缓书写着。
上官明维持着垂首姿势,面容半隐,睫翼微颤。
那是——厉书铎在他掌中写下的——是一个“爱”字。
厉书铎的手指从他手中缓缓抬起,目光仍落在他面上。上官明蜷起五指,将那个字攒于掌中,未有言语。厉书铎又抬手替他理了理发鬓,倾身在他额角上落下一吻。
“明儿,朕——厉书铎今生定不会再辜负于你。”厉书铎轻声说着,沿他的耳畔一路亲到嘴角,搂住他轻微颤抖着的身躯。
上官明却始终未作回答。
“好明儿,去取那药来。”厉书铎咬着他的耳廓,在他耳边道。
上官明握紧双拳,难抑呼吸急促,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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