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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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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夏琛和季瑾双双赖了床,雄虫是因为实在累极,雌虫则是因为醒来时发现雄主的手还落在自己腰间,生怕把他惊醒,分毫不敢动作。

他睁开眼,贪婪地用目光描摹夏琛的脸庞。夏琛长得真好看啊,肌肤白得像玉一样,鼻梁又高又挺,唇瓣偏薄,但透着自然健康的红,季瑾忍不住回忆起昨晚的触感,亲上去的时候软极了,鼻息间都是雄虫的甜香。

他对夏琛越看越喜欢,喜欢得爱不释手,满腔爱意无处安放。阳光隔着窗帘的阻碍艰难透过一线光,给雄虫半张侧脸蒙上金色的光纱,季瑾着迷地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欺身向前,想再偷香一口。

他一动夏琛就醒了,好在雄虫没发现他的不轨之心,只是往他怀里缩了缩,迷迷糊糊道:“今天不上班,再睡会儿。”

季瑾挂念着雄虫肚子里没饭食,放软了声音求他:“快中午了,雄主放我去做饭吧。”

“做什么饭……喝营养液得了。”夏琛不满地抱紧了他,声音又软又糯,“陪我睡会儿。”

“是。”

季瑾都没发现自己尾音里浓郁的柔情,他小心翼翼地搂紧了夏琛,闭上眼眯了一会儿,等到下午两点,雄虫终于睁开眼:“午安。”

“午安雄主。”

季瑾一听他清冷的声音便知道他真的睡醒了,视线相对时果然见雄虫眼底一片清明。他试图观察雄虫是否对昨晚后悔,但夏琛显然适应良好,只是干脆利落地掀被子下床,去浴室冲了个澡,紧接着穿好居家服,不咸不淡地喊他也去冲一下。

季瑾飞速来了趟战斗澡,出来时看见窗帘被拉开了,房间内亮堂堂的,夏琛站在窗前,完全沐浴在冬日和煦的暖阳中,视线落在窗外。

他走过去,发现夏琛在看自己的花园。

夏琛走后他正好大施拳脚,买了好多花苗和幼树,又仔细钻研排布,亲手种了一个月的田才摆弄得有模有样。现下正值冬日,花朵大都萎靡着,只有贴着墙沿的常青树青葱旺盛,给单调的花园增添了几分绿意。

他忐忑道:“雄主看着还顺眼吗?”

“挺好看的。”夏琛朝角落里一努下巴,“那片种的是什么花?”

季瑾心里一紧,老实答道:“一种烈焰玫瑰,叫斗争血脉。”

整座花园都种满了公认的雄虫最喜爱的花草,季瑾唯一的一点私心就是挑了个荒凉的小角落种了一小片斗争血脉,这种玫瑰常年不败,花开时有着鲜血的颜色,仿佛一团团永远燃烧的火焰。

他极喜欢这种花,撒下种子,就可以得到太阳。

夏琛凝视了那玫瑰好一会儿,颔首道:“眼光很不错。”

季瑾惊喜道:“诶,雄主也喜欢吗?”

“好看。”夏琛收回视线,低头在光脑上扫了一眼,“外卖到了,你去拿吧。”

“这么快吗?!”季瑾十分怨念,“我想做给雄主吃的。”

“可是我想吃那家餐厅。”夏琛笑着催他,“快去。”

大概是太阳和暖气来得太猛,衬得雄虫的笑容温暖明媚。季瑾不由看傻了,直到夏琛敛起笑容瞪他,他才如梦初醒般下楼逃命。

外卖已经送到了,巨大的银托盘里是一个裹得厚厚的锡纸包,季瑾伸出利爪将锡纸切开,露出里面一整扇炭烤肋排,一下子将香气布满了整个客厅。

季瑾不由道:“好香。”

“是吧,我想吃他们家很久了。”

夏琛从厨房里拿了餐具过来,等季瑾把菜都端上桌,拿刀从肋排上剔了块肉下来,满足地叹了口气:“就是这个味道,好久没吃了。”

季瑾好奇道:“是因为工作太忙吗?”

“那倒不是。”夏琛边吃边说,“因为这家店的烤肋排一整份起售,我单吃的话吃不完浪费。”

肉汁顺着叉子流到下颌,夏琛抽了张纸巾擦去汁水,忽然又发现了养季瑾的一个好处:“我们两个吃一份正好。”

他的话里隐约有一种亲密意味,季瑾心里热热的,拿刀从肋排上剔下来一整条肉放进夏琛的盘中:“雄主多吃一些。”

夏琛独立惯了,看不得吃个饭也得雌虫忙前忙后地伺候:“你吃,我又不是没手。”

他发了话,季瑾只好忍住想投喂的手,切了块新肉塞进嘴里。夏琛点的这种肋排以肉质柔韧着称,外面烤出了焦褐色,烂熟的兽肉汁水丰盈,贴近肋骨的肉还是粉嫩的,是与外层截然不同的鲜甜风味,难怪雄虫这么喜欢,果然好吃。

夏琛吃了三四条肋排和小半份烤蔬菜就差不多饱了,剩下的全推给季瑾,颇为新奇地看雌虫用爪子把肋条直接掰下来拿在手里啃。他只跟几个雄虫去过几次这家餐厅,雄虫们怎么吃他就跟着做,从没想过直接掰下来吃。

一般的雄虫力气小掰不开,夏琛使点力气可以,但雌虫折下来一根肋骨轻而易举。

雄虫统治社会的时间太久了,以至于忘记很多东西原本就是雌虫的食物。夏琛越看季瑾手上的肋排越觉得香,忍不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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