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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喜当爹了(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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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已经多年了,走入这纷纷扰扰的社会,摸爬滚打也有数载了,一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山里度过的,赶着冬休期回到家乡参加高中铁哥们儿的婚礼,在哥们儿的婚礼上遇见了初恋,初恋变得成熟多了,当初因为我的屌丝,她才主动提出了分手,那个时候异地恋很稀有,也很不可靠,对于我这种痴情的雏儿,被她这个情场老手玩儿的团团转。

我和初恋是高中同学,她是半途转班来的,我对她是一见钟情,我们相处了两年,到了高中毕业才修成正果,走到了一起。大学我们又面临着分开,她留在了省里,而我作为男人,到了外面的世界闯荡,当初借着年轻的冲动,曾经借着学校清明放假,做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回来看望她,结果那次成了诀别,就在我回到学校的第二天,在晚课上,我们和平分手,我没有强留她,手机已经落在了地上,当晚和寝室的哥们儿宿醉了一宿,现在想来,年轻时真是太傻、幼稚、可笑。

那之后,直至今日,我们在没有见过,也没有通过电话,我也不知道她的电话号码换没换,手机电话薄中还是保留着她原来的号码,只是备注有老婆改成了X,每到节假日和她的生日,不论是阴历还是阳历,我都会坚持着发短信祝福,但是从里没有接到过回复,就这样坚持到了工作几年后也就不再发了。

这次参加聚会也是好不容易提前赶回来的,从深山里「潜伏」了多年之久,我原就已经黝黑的肌肤,变得深的透骨,本就不高的身材,但是由于多年的跋山涉水变得更加强壮。工作这么多年也没再找女友,原因很简单,天天面对羚羊、卓玛,一点儿性趣都没有,有些同事喝急了,还是在当地找鸡解决的,抱着宁缺毋滥,再就是那鸡也太····所以就没上。

普普通通的相貌在在来宾中一点儿也不出奇,由于平常没有买过什么衣服,这次参加婚礼的正装也是和当老师的哥哥借的。在同学们的眼里,当年那个学习不突出,长相不突出,身高不突出的我,在这个功利的世界里,一无是处,甚至连结交的必要都没有。其实那,主要是因为一年都头都在山里工作,工资都在卡里,吃喝拉撒睡都是公费补贴,谁让人家是艰苦专业呢,这么多年摸爬滚打,自己也攒出了一辆车,因为要喝酒,所以我是打的过来的,这么多年每月工资连房子的贷款也还完了,也算是收入稳定,就是常年不在家的小蓝领了。

因为我那个初恋高中时候和大多数班里人不合,所以从不参加高中的各种聚会,和我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那和我这铁哥们儿也算熟识,自然来参加婚礼了,我这哥们儿也知道我这30多岁的光棍儿至今死心眼儿的还念着她,特地安排她来,这也是为什么我提前请假回来参加婚礼的原因。

初恋这里就叫青青吧。

青青,身材十分匀称,160左右的身高不算很高,是那种娟秀的灵巧类型的,皮肤异常的白皙,有一双小燕子似得大眼睛,嫣红的红唇透着迷人的诱惑。

她留给人的的印象总是邻家少女,让人不忍亵渎,这么多年她还是没有变。

酒过三巡,该走的同学也走了,本来隔着酒桌很远的青青,一点点的挪到了我的近旁,之前我一直不愿意看向她,装作彼此没看见,毕竟曾经有过一段感情,后来走到尽头,谁也没再联系,冷不丁见面不乏尴尬。就在心中还在酒精的冲击下想着要不要先打招呼,青青已经近的快要贴到我的皮肤的,青青看来今天也喝了不少酒,左手举着杯向我敬来「小树,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那么的挫啊!来,喝一杯。」我苦笑一声,举起杯与她一碰,昂头一口干掉,来排解我听了这话的心酸,是啊,要是我当初不是臭屌丝,连屌丝都不如,哪怕是尤冬冬那样的半屌主义也行啊!

不对啊!我现在已经不是了啊,有车有房,有存款,就是个头矮了点儿呗!

这年头儿,有钱,你就是侏儒也有人要啊!

想罢,借着酒劲儿,我也不再自卑,挺直了腰杆回道「青青,这么多年你也没变啊,还是那么卡哇伊」是的,我以前总是这么夸她,现在还是这句话。

「我还好,毕业后在医院工作,现在升到主任医师了。对了,你现在还是一个人吗?」「我啊!当然还是,屌丝一枚,没人要的主儿」「谁说的啊!听说你们这行儿挣的挺多得,可惜就是长期不在家,也难怪你没有女朋友。」我还是傻乎乎的呵呵一笑,又干了一杯酒。

青青,这时也有些微醉了,她把自己手上的杯放到桌子上,一只手慢慢的攀上了我的手,两个人的手指重合在一起,我再傻,也知道这是什么信号,做了这么多年的山和尚,一直是五姑娘照顾我,今天终于有了到手的鸭子怎么能让她飞了,更何况还是久思多年的女神。

说时迟那时快,我借着酒劲儿,拉着青青冲向卫生间方向,两个人都处于激情涌动的情欲刺激下,我生硬的将青青抵死在卫生间的墙上,上下其手,恨恨的吻上她那柔韧的红唇,像蚕宝宝一样柔软,就想吃蜂蜜一样甜美,我们互相抢吸着对方的唾液。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是个典型的学傻了的80后憨厚男,两个人除了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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