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过往(1 / 1)
嫉妒,纯粹的嫉妒。
于颜之嫉妒律师向上爬的野心,她大概可以明确那背后是一种旺盛的生命力,以至于他能从性中获得她所不能理解的快感。
尽管她自己偶尔也可以从不错的伴侣那里得到合格的甚至极其愉悦的性,但是过后随之而来令人窒息的空虚——作为一种大脑分泌物的代价,有些太重了些。
她试图通过学习律师的做法来理解他。屈服于他的强迫,然后强迫他给出他的某种东西。但是她依旧没有很快乐,除了那短暂瞬间——她在他脸前面自慰,而他从吃自己的肉中得到了满足感,他是最好的观众,但是她那瞬间的极乐充满了无法复制的戏剧性。没有更多了,不会再有更多了。
她不会杀人,她永远不会杀人的,所以律师没有更多价值了,她只是把他扔了回去。
于颜之已经无法想起她第一次想杀人是什么时候了,久远得她无法确定是否真的存在那么一个瞬间能让她的生命就此被割裂开,“从未想过杀人的于颜之”,“受杀人欲望折磨的于颜之”。
有时候幻想和记忆是无法区分的。
她只是脑海中突然听到了刀尖划开大腿的声音,那么细微的,干脆的响动,幻觉,她知道是幻觉。但是她无法不为之着迷,因为它太过动听。
紧接着是心脏,肺部,腹部,她从未真正动过手,但是她执着地认为那种时候的声音,刀尖刺入,划开,就应该是她听到的那样。
于是她仍然还存在的理智告诉她她疯了,她那时候应该只有11岁,或者12岁?她知道她疯了,没有前因,没有任何原因,她只是偶然地被这种欲望挑中,然后开始漫长地对抗它的过程。
好在她还有别的乐趣。
如果有什么快感可以和杀人相比,那么就是性,以及看人痛苦。
她挑中的第一个人是孤儿院的音乐老师,他长得很清秀,是音乐学院的大学生,他志愿教孩子们唱歌,弹钢琴,有时候还会摸几个孩子的下体,于颜之是其中一个,也是最多次的一个。
因为于颜之漂亮,而且正处在即将发育却并没有真正开始的的时候,对于一个不纯粹的恋童癖来讲,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而且她是平静的,没有恐惧,没有不解,不需要费尽心思哄骗,对她下手会好受些,他甚至觉得于颜之也有快感,明明是在犯罪,但是他有了一种奇怪的和她偷情的感觉,这无疑更让他兴奋。
是的,他没有猜错,于颜之的确是有快感的。她能知道那是属于性的快感,但是来得有些早,不合时宜,有些奇怪。
她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不应该是这样偷偷摸摸。为什么要在杂物室,这里光线不好,灰尘还有些呛鼻。
她不喜欢杂物室,但是她喜欢钢琴老师对她的抚摸,后来她甚至动用了一种属于孩子的手段,让他只对她一个人动手。
他抚摸,亲吻她的下体。让她摸他的阴茎,他教她如何给他快感。
但是等不久,她月经初潮来临了。
他再也不把她叫到杂物室了。
于是于颜之砸了一个玻璃杯,挑了最尖锐的碎片。在某天上钢琴课的时候,于颜之突然冲上去盖上了琴盖,在所有人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又用玻璃碎片使劲扎了几下,毁掉了他那双弹出美妙琴音的,带给她快感的手。
如果他不给她性的快乐,就要从别的地方弥补。她知道他做的事情是“不对的”,那么她的行为就是有理的,带有某种正义的性质。
她如此感激月经初潮的来临。
她记得他脸上因为疼痛和震惊产生的表情。那么迷人——不。在此之前是一种无知的淡然的表情,他以为这是他生命中平淡的一天,他在琴盖落下之前都没有意识到他的人生即将迎来巨大的转变。
那时候于颜之不能清楚地了解,长大以后她渐渐知道,她迷恋这种人对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无知无觉的状态,她乐意亲手毁掉这种温和的平静,像一个启蒙者一样,创造某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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