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搭讪的男孩(1 / 3)
第二天醒来的庄亦麟,清晨第一个给他问候的,就是季屿。
他发了一条语音:我凌晨三点才回到S市,好累……今天的表演差不多就行了,我的庄老师可不要太用力,我担心你把所有人的光芒都盖掉。
磁性的声音透出些许疲惫,也正是这点疲惫让男人的声线听起来更加慵懒性感,隔着手机都想把声音捏碎。
庄亦麟被他幼稚的话逗笑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季屿这番不着调的话,今早起床后他这几天囤积的焦虑感完全没有了,整个人反而清明起来,全身储满力量,蓄势待发。
事实证明庄亦麟的焦灼完全是多余的,当他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起,几十个人的乐团就像一个强大堡垒的构成,让他找到了五年前在国交演出的激动。他只是沧海滴水,在海浪翻腾狂卷之下,随之激流勇进。忽而气吞山河,忽而宁静暗涌,他把自己完全交给壮大华丽的乐章,在高低起伏的音浪中尽情澎湃。
最后一天演出结束,音乐会大获成功,虽然场次不多,但场场上座率都在百分之八十以上,这可把杜可风高兴坏了。
“庄庄,这次是我第二次举办音乐会,上座率竟然比上次增加了一倍,我他妈死而无憾了!”
庄亦麟在更衣室脱下那身礼服,说:“挺好的,我也很意外。”像这种刚成立不久且没有知名度的乐团,即便在小型剧院演出,能有这么高上座率实属罕见。
杜可风啧啧着说:“今晚我要请你喝酒,我要带你狂欢,不接受任何反驳。”
庄亦麟接连三天五场演出,每场两个小时左右,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这跟心态无关,完全就是全情投入演奏时高热量消耗导致的体力和心力的透支,正好他也想放松一下,于是一口答应了。
杜可风带庄亦麟去的是西湖区一家很有名的酒吧,叫Club Queen。听说这是一家以国际流行电子音乐结合国外顶级派对表演为核心的酒吧,人均消费一千以上,很多高端夜生活爱好者都喜欢来这儿装逼,夜夜笙歌就是这个酒吧的写照。
杜可风一改几个小时前在剧院黑礼服黑皮鞋的绅士装扮,换了一身花哨野鸡装,还给自己梳了个油头,衬衫纽扣没扣几颗,坦胸露乳,还挂了一堆项链,最让庄亦麟窒息的是,这家伙还在颧骨位置,点了一颗骚包的黑痣,其今天来这里的目的一目了然——这家伙就是来狩猎的。
“你今天想玩几个?”都是同道中人,庄亦麟除了觉得他有点优乐美,其它倒没什么。
杜可风转过身面对顶身沸腾的舞池,两手往后架在吧台上,眯起柳叶丹凤眼:“品质不错的话,一个就够了。”
庄亦麟嗤笑一声,偏头杵着脑袋问:“怎样才算‘品质不错’?身高身材?外貌气质?哪种风格?”
杜可风极其认真的思考着庄庄的提问,半分钟后侃侃而来:“你那小男朋友真的满足了我所有审美框架,身高腿长火腿长,外形俊逸气质佳,他那个年纪该有的青春活力化作奔放的雄性荷尔蒙,在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突突突向我袭来,我几乎缴械投降,只想求他赶紧来糟蹋我吧……向我开炮……”
庄亦麟根本不把杜可风当作竞争对手,有意嘲讽道:“可风,季屿不喜欢东京布口袋。”他就是故意调侃杜可风是个万人栽种的松菊花。
杜可风一拍吧台站起来,黑着脸反驳:“喂,我是很爱玩,但不是什么货色都入得了我法‘菊’的,再说我哪有东京口袋那么大,我只是菊纳百川而已,起码的收缩性还是有的……”
杜可风的视线猛然聚拢在庄亦麟身后,一个身高近一米九的男孩正朝他们走来,脸上弥漫着邪性但又光芒万丈的笑意,毫不内敛,很咬人——偏偏咬的人心痒痒。
但吸引力仅在杜可风眼中停留了不到五秒,待人完全走近,他脸上蒙上一层几乎毁容的惊诧……太像了!
庄亦麟没明白杜可风脸上说来就来的车祸现场是咋回事,随着他灼大的眼珠子回头看去。一个穿着卫衣运动裤的男孩站在自己身后,手里捏着瓶啤酒,正用一种靶射式眼神笃定的睨着他,抓的很紧那种,像是要把庄亦麟搜刮到他眼底。
那双略微下塌的单眼皮,不算高的鼻梁,唇线清晰唇珠灵动的嘴巴,尖尖的下巴……当时庄亦麟以为自己置身另一个平行世界,看到了萧起昀。
这个陌生人简直是萧起昀的复制粘贴!
程顶就这么站在原地被庄亦麟盯着看了好几分钟,当然杜可风也是这么愣直的看他,只是因为他的焦点不在杜可风身上,所以完全没留意到,“我能坐下跟你一起喝杯酒吗?”
酒吧里缭乱闹哄,但程顶稳沉中带点少年稚气的声线还是让庄亦麟听得清清楚楚。不是,这个人不是萧起昀,萧起昀那种社恐根本不敢主动搭讪,更不会有这种社交老手才会露出的潋滟的目光。
“不好意思,我们马上就要走了。”庄亦麟婉拒。一方面他不接受任何邀约,一方面他也不想多看这个跟萧起昀既一模一样,又大相径庭的陌生人。
程顶听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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