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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问我哥,我们是不是在一起了。问的时候趴在他胸前,小狗一样,眼巴巴地望着他。
他乌黑的眸子看着我,苦涩地笑了笑,没有回答。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答案。他是我哥,世界上没有任何法律肯定这种感情的存在,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个传统的人,环境把他塑造成所有人的榜样,他却在脱离一切环境后与我沉沦。
这不可能。
他给我看安装的摄像头,当着我的面把它扔进垃圾箱。
“安安,我真的不想你属于别人。”他掐着眉心,没有看我。
如果换做以前,我一定会使劲点头,还可能扑上去给他几个承诺。但现在我算是明白了,我们谁都无法告诉其他人我们属于对方,我对他的爱意像被滋润过的花,依旧生长,但我也不单单需要水源,我还要阳光、春风、土壤。
我恨他对我的爱不够明目张胆,因爱生恨。
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可能我喜欢他只是一种习惯,得到回应后反是一种被肯定的心安,却少了我想象中的那份悸动。果然谁都敌不过时间。
任里韵见我发呆,五指伸开在我眼前一晃,我回神。
“怎么天天心不在焉的。”他有些疑惑,问句里带着点酸味。
“任里韵,我们分手吧。”
他转笔的手停下,我听见笔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我感到他又用那种虎视眈眈的眼神在看我,让我记起他不是一只奶狗,狼的本性渐渐暴露出来,这就是猎物不听话的下场。
“理由?”他问。
“我有喜欢的人了,”我最终还是看了他一眼,“比喜欢你更喜欢他。”
任里韵眉骨生得高,眼神很深邃。我在他脸上看到更多的不是心碎,而是被玩弄后强烈的恨。
窗外刮过一阵大风,夏末生长于树上不稳的叶子被无情地吹落,间或一两片也卷进窗台,被女孩拾起,放进透明的垃圾袋。
过度期的产物,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
我还是喜欢去操场,是去看我哥。高三的人很少出现在操场,只有他这种拿到保送名额的尖子生有了一点自由的底气,却也只能和我们年级的男生一起打球。
他见了我,眼里溢出一点爱意,又堪堪藏起来,化为嘴边的笑容。
任里韵正跟我闹着矛盾,中场休息瞥见了我,猛地一下把腋下的篮球砸到篮筐上,重重弹回球场,被黎天单手接住。
“吃火药了?”黎天也看见了我,背对着我转身,边拍球边问任里韵,耳根却红得要死。
我觉得他俩有点像,看起来都凶凶的,只是一个更内敛,一个更张扬,前者神秘,后者傻气。
一场球赛打下来,包括我哥在内,都跟表演赛似的,各个都在猛炫技。
我哥出汗了,汗珠顺着脖颈滑进运动背心,我见了就跑去小卖部给他买运动饮料,站在冰柜前犹豫不决。
要不还是暗示他一下,我跟任里韵分手了吧。
于是我拿着两瓶运动饮料一瓶矿泉水原路返回。他们换场正在休息,一堆人懒懒散散坐在我刚刚坐的长木椅上,见我来了,又都起身。
除了任里韵。他摆出一副正等着我过去请他站起来的神色。
我腹诽了几句走过去,把矿泉水往任里韵身侧一放,就拿起运动饮料,高高兴兴地迎上我哥和黎天:“口渴了吧?来,喝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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