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至暗(5 / 6)
。又或者,这就是雁思归那股子桀骜不驯、野性难驯的来源,沈铎是流俗,雁思归偏不苟同,沈铎为之不忿为之恼恨,却又深深地被这种高傲吸引,为之向往为之着迷。
那双漂亮的眸子在他脸停滞一瞬,盛着淡淡的荒唐可笑,他最想做的事是摆脱眼前这个人,他已经尝试了很多次,结果糟糕得一塌糊涂。“你确定,沈峰会喜欢我这样的员工?”
沈铎听出他话里的嘲讽,却并不在意,修长的食指在雁思归胸口处轻点两下,“的确还需要培养些企业忠诚度,或者,对总裁的忠诚度。”说完,勾着薄唇眸光深深地看着他,不加掩饰的侵略性,盯着雁思归的样子,像是已经用目光在这只猎物身上烙下不可磨灭的专属印记。
雁思归没说什么,可那一双眼睛却明明白白地在说:“休想。”
“别总想着扳倒我,雁雁”,沈铎捏着他的后颈揉搓,“除了你,我手里的,以后都会留给我们的孩子。”
“先不说我在不在乎他和它”,雁思归冷笑着抬手拍了拍沈铎的脸,“我可是个出身低贱的野、种,给不了沈家任何资源,沈家会承认这个从怪物肚子里剖出来的私、生、子?就算沈家肯承认,林家忍得了这种羞辱?不逼你和内位正、室早点立、嫡就不错了。”
雁思归刻意加重了某些字眼的语气,以至于这话的确说得又有技巧又露骨,看似是是雁思归在抱怨沈铎没给他个“名分”,实质上却是雁思归再一次将他们两人这种龌龊畸形更背德的关系剖开来晾在沈铎眼前,叫他停止自欺欺人叫他不得不正视这难堪的现实。
明知道这不过是雁思归的话术,沈铎还是被雁思归切中要害,一颗心仿佛裂成了两半,一半在云海飘荡,一半在深渊呐喊。他自动忽略了前半句,为其中“争宠抱怨”的意味沾沾自喜,也为其中嘲讽讥诮的意味而咬牙切齿,更为其中无情拆穿的意味焦躁不安。可他再一次被那隐秘的窃喜虏获,看着雁思归的眼睛郑重道:“别这么说自己,雁雁,再没有什么会比你更金贵了,我会娶你,一定会。”沈铎的五官和身高都很欧式,线条深邃利落,高大英挺再加上常年健身加拳击,本身自带压制性十足的气场,却又被常年的精英教育熏陶得自带贵气风流,当那双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你时,可以让你不寒而栗,也可以让你满面含春。现在他正捧着满腔的爱意,用这样一双眼睛望着自己的心上人,许下最庄重的诺言,也是最动听的情话,那股浪漫又多情的气质就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无论是谁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不免心驰神往。
雁思归这次没有泼他冷水,却给了他更致命的一招:“你这样,和你的父亲有什么区别呢。”
沈铎那张俊脸果然裂开了缝隙,神色阴晴不晴起来。他这辈子最看不起的一个人,便是沈征,半途而废的半吊子,一事无成的窝囊废。他曾经一度以沈征为反面教材,发誓要走上一条不同的路,要成为现实和利益至上的最精明的商人,从没想过有一天他自己会被情爱所困,会牺牲利益选择爱情,会为了博人欢心而出尔反尔。如果他当初没自以为是地和林家联姻还好,可现在大错已成,再要改正,沈铎便再不能像前一次鱼和熊掌皆可兼得,他势必要做出妥协做出让步,才能让在家族中势力根深蒂固的沈大山也做出让步,才能让无异于被戳脊梁骨的林家忍下这奇耻大辱。
他刚刚信誓旦旦地和沈大山说过自己和沈征不同,转眼又言而无信,这耳光可谓是扇得响亮。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承认自己和自己鄙夷不屑了一辈子的沈征殊途同归,他要承认的确是自己错了败了,太过狂妄自大了,他要向沈征承认他后悔了,甚至要承认自己比沈征还要有过之无不及。他看着雁思归那张风华绝代的脸,又恼又羞,又恨又爱,勾着人的后颈就将人猛地一把压下,“是你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你必须负责。”
雁思归还想说些什么,却被箍得不得动弹,冰冷的嘲讽或不屑的拒绝悉数被沈铎来势汹汹的吻吞没在唇齿间。
这个吻本来带着泄恨和惩罚的意味,可当唇瓣相贴的那一刻,沈铎的心就一如既往地再度不受控制了,度日如年的一百天他有多想念怀里这个人没人能感同身受,在遇见对的之前,爱情都只是奢侈品,可有可无可遇不可求,可一旦遇到了爱上了,那个人便成了维系你生命的必需品,因为沈铎将心脏献给了对方,雁思归走了,他浑身的血液便瞬间再无法流淌。
杳无音信的日夜里,那种可能一别就是一生的念头叫他恐惧得时时刻刻都在崩溃的边缘,还能不能再见还要多久才能再见这种念头无休止地盘桓,逼得他陷入魔障。别再爱他了不好吗,换个人不好吗,这两年来他问过自己无数次,每次还没问完,那种从心底漫溢上来的堪称暴躁的抗拒感就瞬间席卷了四肢百骸,错过雁思归8年就足够让他后悔,剩下的人生他不想再浪费一天。
年少的动心最是炙热煎熬,年少的别离最如剜肉剔骨,那些小心翼翼的试探也好,患得患失的焦虑也罢,那些求而不得的不甘也好,无疾而终的怨尤也罢,沈铎都不曾真真切切地察觉过。随着憎恶被揭开,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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