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篇1(1 / 2)
陈旭东早就知道秦洋看穿了他的卧底身份。但秦洋没有杀他,甚至允许他一直留在身边。
有时候,陈旭东会在心里复盘卧底在秦洋身边的四年,他想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暴露的。思来想去,陈旭东觉得还得归因于前年那件事。
前年,秦洋肃清帮派内部,处理了好几个在他背后搞小动作的干部。这些人往前都是帮派里名望地位比较高的人物,手下不缺少对他们忠心耿耿的人。这么多年来,他们私下结成的关系网几乎把秦洋原本的势力范围覆盖了一半。得亏是秦洋雷霆手段,才把这些叛徒连根拔起。
叛徒手下的小喽啰是不需要秦洋亲自处理的。彼时,陈旭东还没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因而这种扫尾工作就交给了他。
做这一行心里要有杆秤,人命和任务孰轻孰重是他们经常要面对的残酷命题。做卧底之前,陈旭东问过师傅,如果要杀人怎么办?师傅没告诉他答案,但师傅说的那句话,他至今记得很清晰。
“东子,别把自己当成主角。”
陈旭东扔掉烟头,走过一排四仰八叉的尸体,皮鞋踩过血洼在地上留下一个个猩红的脚印。
只剩下最后两个人了。他蹲在他们面前,食指穿过护弓,举止轻佻地转了一圈手枪。那两个人面如土色,目光战战兢兢地盯着黑洞洞的枪口。
“秦老大说不能全杀,得留一个活的。现在人不都讲究放生积德么,恭喜你们得到了这个难得的机会。”陈旭东拍了拍手,身后的人也跟着稀稀拉拉地鼓掌。
“好,那你们谁愿意去死呢?”陈旭东鹰隼般凝视着两人,他想知道别人在面临这个命题时会做出什么样的抉择。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滞涩得几乎凝成了固体。陈旭东凭借着过人的听力捕捉到了秒针的转动,已经过去半分钟了。
跪在左边那个人突然探过身,抓住陈旭东的手把枪口送到自己的嘴里,然后用力扣动扳机。
枪身咔嚓响了一下,并没有想象中的血肉横飞,脑浆迸裂的画面出现。那人已经失禁了,尿液的腥臊味熏得人阵阵作呕。
陈旭东轻轻地抽出手枪,用那人的衣服擦干净枪口上的口水,微笑道:“忘了告诉你,正巧我今年也想攒攒人品。”
其实,秦洋根本没说什么放生积德的屁话,一切都是陈旭东自作主张。他知道秦洋忙着和东南亚的人交涉,没空搭理这几个无足轻重的小鬼。他不能全放了,但至少能保下两个罪孽没那么深重的小角色。
这事之后又过了半年,陈旭东成为了秦洋身边的人。手下管秦洋叫秦老大,管他就叫东哥。陈旭东脑子聪明,手脚又利索,在帮里混了两三年后根本看不出他实际上是个警察。不少人也是真心实意把他当作帮里的核心人物看待的。
当然也有些眼红的人私下里嚼舌根,说陈旭东是靠卖屁股上位的。毕竟秦洋男女通吃,荤素不忌,难保他不会看上陈旭东这种男人味十足的。
陈旭东挺无语的,他身高近一米八,一身腱子肉,任谁看看都是男人中的男人,怎么就成了卖屁股的了?但同时他也松了一口气,至少没人怀疑他是不是卧底。这说明他的伪装还是很到位的。
不过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秦洋真他妈的看上他的屁股了。
那晚挺离谱的。秦洋在万象被地头蛇摆了一道,对方靠着地理优势把秦洋这边的人做掉了好几个。秦洋自己也是遍体鳞伤,最深的伤口在锁骨上,差一点就要砍到颈动脉了。
陈旭东是秦洋的铁哥们,不能不去救人。他借着手电微弱的光芒一脚踹翻骑在秦洋身上的人,身子一沉就把秦洋架了起来。这之后的事情用陈旭东的话来说就是简单地三个词:踢人,砍人,抡人。而秦洋说他只记得万象的雨水混着陈旭东的血流进了他的嘴里,又甜又咸,弄得他当场就勃起了。
秦洋是疯起来不要命的性格。在回国的那艘破船上,他趁着陈旭东包扎伤口的功夫,一个猛子就把人压倒了。这一个动作直接让他浑身的伤口全部裂开,暗红的血布满全身,浑如邪教的图腾。
陈旭东没有喜欢被人淋血的癖好,因此他挣扎着大骂道:“操你妈的,秦洋你疯了!”
用来包扎的肮脏布条随着他的动作散开,露出充满力量美的肌肉线条。秦洋近乎痴迷地凝望着横亘在手臂上的伤口。当天空中滚过惊雷时,伤口内粉红的血肉便散发出一种令人惊异的残酷美感来。
“东子。”秦洋低喘着俯下头,他的双眼中凝聚着海上狂躁的风暴,只望一眼就叫人心惊。
“你最好堵住嘴,”秦洋怪异地发出一声轻笑,“我那东西还挺大的。”
陈旭东双目圆睁,他刚想掀翻秦洋,却发现重度失血的秦洋竟有着不可思议的怪力。那双腕子简直是铁铸就的,牢牢地压制住了他的反抗。
秦洋扒下他身上的迷彩裤,粗暴地抹了一把身上的鲜血就往紧紧闭合的后穴里送。陈旭东不疼,但是很屈辱。他蹬着双腿,用额头去顶秦洋,整个人犹如一条刚刚捞上来的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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