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他醒啦他醒啦(1 / 4)
这里没有窗户,所以阳光照不进来,唯一的光源是头顶明晃晃的刺眼的白炽灯,但是水源是有的,因为这么个地下室竟然还修了卫生间,只有那里有道狭窄的通风口,路行依靠这个通风口来判断时间日月。
他踩在裸露墙面的水管上,透过通风口的缝隙,隐约见绿色树影和杂乱草丛,随后一双黑色皮鞋掠过,再是一截西装裤管,路行试着踮起脚尖想看个仔细,但水管体积有限,且圆滑,不慎就失去了身体平衡,好在没有踩很高,只是摔了个屁蹲儿。
路行木着脸揉揉自己,又拍拍手从地上爬起来,凑在水龙头那洗了手,甩着水珠子从卫生间走出来时正好到了每日饭点。
给他送饭的和外面巡逻看管他的不是同一个人,穿着牛仔裤和体恤衫,看起来年纪不大就是个小孩的模样,路行暗自拿自己和他比量过,认为自己对上他胜算不小,但他没有贸然行动,因为他也不确定黎雉到底安排了多少人在这里守着他。
午饭是三菜一汤,菜色看着就非同一般,色香味俱全地铺满在一人用的小饭桌上,路行夹起一筷子放在嘴里毫无感情地咀嚼,没吃多少就撂了筷子溜溜哒哒地绕圈消食。
他这些日子,无论心理活动如何,脸色却是逐渐被滋养红润了起来,瘫在床上发呆,再捏捏自己的肚子,感觉隐隐有发胖的趋势。
如果黎雉是在养宠物,那他养的挺不错的,路行成天吃了睡睡了吃,捂在不见天日的地下,越捂越白嫩,每天捧把水往自己脸上泼时路行自己都忍不住掐自己一把——手感是真挺好。
路行觉得,比起宠物那种柔软可爱,需要呵护的事物,自己更像待宰的猪羊。
而黎雉随时都有可能把自己这头愈发水灵的猪给磨刀霍霍了。
这些日子里黎雉没有再来过,路行躺在床上数着手指算日子,眼睛睁开又闭上,永远是那盏白炽灯先入眼底,刺的眼睛痛,眨眨眼就会流生理盐水。
他第一天在这里醒来时也是这样,吸入药物的身体还无法动弹,只能躺着,大颗大颗的眼泪涌出滑落,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哭。
等到能动了,他就满满将自己蜷缩起来,坐着,在一个床角,默默打量四周,没什么应激的反应,直到黎雉出现,他才调动大脑思维,缓缓理出自己被绑架了的讯息。
他决定去赴那条署名“褚枫”的短讯的约,于是提前好几天暗中实地考察周围的监控镜头,赴约当日他撵走了丁写玉安排的下属,拿出以前跟许砚非刷街的本事,拐了几个弯后把装有定位的手机扔进了垃圾桶里,又绕了几条道,确定身后没人跟着了才施施然,穿着一身家居服走进了约好的餐厅。
果不其然的是,他看见的不是褚枫。
看上去还是很年轻漂亮的女性omega一袭白色长裙,静静坐在那里,裙摆像绽开的花瓣,omega的信息素也如花香般馥郁迷人,路行走过去,明明并没有散发出信息素的气息,但他往那一站,女性omega的信息素却显得不那么富有魅力了。
江雨蒙抬起化着精致妆容的脸,微微冲他一笑,路行心中叹了口气,觉得她这副模样看起来很熟悉,令他想起路小婕和他的最后一面,也是这样精致美丽,用外貌的强势来支撑已然油灯枯尽的灵魂。
那时路行便猜想,这可能也是他和江雨蒙的最后一面。
时隔了几年再见,路行其实也不明白他们之间能有什么好说的,但他没有选择起身离开,而是静静地听江雨蒙说这几年的生活。
她说她现在还跟着林晗,但她过得不好,因为路行,褚枫抛弃了她,林晗把她当作阿猫阿狗来打发,得趣了逗弄几番,无聊了对她还不如对猫狗好,但她依然不敢离开林晗,因为离开林晗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来。
“他想我死。”
江雨蒙告诉路行。
“他刚一回国,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要我死。”
路行神色淡淡的,并不打算搭话,江雨蒙觉得自己在像演一出独角戏,唯一的观众还并不买帐,她咬着下唇,尝到了一点血腥味。
“林晗说他的态度很坚决,可能她要保不住我了…我知道其实是根本不想保我了!但是我!”
她声音弱了下来。
“我不知道还能找谁救我了。”
路行这才动了一下,眼神放到她身上,却是问:“现在几点了?”江雨蒙愣住了,路行又问:“现在是什么年份了?”
他穿着最简单不过的家居服,手里还拎着某连锁超市的塑料袋,装着杂七杂八的东西,也不知道这家餐厅服务生是怎么就把他给放进来的。
但江雨蒙又仔细一盯他,发现他好像跟以往不太一样了,那种不同不体现在宏观角度,是很细微的差异,比如他以前和自己长得有几分相像,因为性别的原因还不胜自己精致漂亮,只是简单线条轮廓,一眼看尽,咂摸不出什么味道,只觉得平平淡淡普普通通。可现在,他五官不知是哪里发生了变化,几分的相像也消失了,现在两人坐在一起,没人会觉得他们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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