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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和他老公都架不住我们这样折腾(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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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会用免提趁家里没人时给我弹钢琴。慢慢的,我知道她是保送上的一系,她是排球国家二级裁判,她的老爸是全国人大代表,她是校合唱团的,她是副班长,她家里十分有钱,她年年拿一等奖学金,她游泳是甲A,她的优点多的让我自卑。

周星驰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这应该是我对自己说的,那个女孩子就是芳。那时的我游刃曾和芳之间,我谁都放不下。终于,我掉进了水里。那天,曾找我打乒乓,我拿拍子到女生楼前面等她,但,芳出来了。“嗨,你好!”“哦,你……你好”“我……我……真巧。”

她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一朵绯云飞到她的脸上。现在,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是一对刚刚才好上的小情侣。她的纯粹的美和羞涩的笑使我中了N多同性的眼刀,正当我陶醉在无限的幸福中口水即将流出来的时候,活力四射的曾蹦蹦跳跳的蹿到了我们两个中间。一身运动装的她,头发被几只卡通卡子随便的卡在耳朵后边,顾盼神飞的大眼睛不老实的盯着我,嘴角露出的狡黠的笑,仿佛什么都知道了的样子。看了看我和她手里的拍子,芳勉强的挤出一丝十分不自然的笑,“你们先聊,我有事,先走了。”“嗨……她不是……”我使劲掐了掐曾的脖子。我知道,我死了,是淹死的。

后来,冬天来了,曾对我说了对不起,“我们不合适,你太幼稚。”我用戴了棕色皮手套的手狠狠的打在墙上,现在我换了一副黑的。寒假里,情人节那天,我寄了一只熊给芳,我往袋子里喷了我妈的朋友从法国带回来的香水,混合在熊毛里,象林彪的屁,挺臭的。再后来,我和芳再也没见过。“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我闭上双眼,泪水顺着鼻子一侧慢慢地落下来,咸咸的。

男人都是有需要的。大学里,我的手淫更加频繁,主要是因为无聊。我的小弟第一次因为活生生的女人而勃起是由于她,一个比我大的妹妹,她叫红。是我的同班同学,忘记是为什么,我们认识了,还很亲密无间。她叫我小哥,我叫她妹妹,我们俩有一个约定,在大三之前,不允许任何男人碰她。大一下半年,我估计她已经不是处女了,六系那个逼,我操。

我们一起去过一个摇滚音乐会,是冬天,我戴着那副破败的棕色皮手套,她穿得很俗,像个傻妞。一屋子的疯子在歇斯底里的狂吼。我从后面抱着她,她脱下我的西服,像老婆一样挂在自己的臂弯里。我握着她的手,跟着疯子们一起拍。

屋子里很热,但我舍不得松开,那是我第一次抱处女。渐渐的,一丝恐惧冲到我的大脑里。它硬了。

我当时真他妈的傻逼。

我的胸紧紧的贴着她的背,而屁股却慢慢地向后撅着,小弟结结实实的指向了十二点。那是我自认为有生以来最糗的一次。我像大虾一样,把腰挺的直直的,屁股努力的使劲向后翘,为了保持平衡,得用脚尖踩地,同时还要不停的握着她的手疯子般的拍。最后,我想是因为太累,小弟才软下来的。散场后,我在花园里紧紧的抱着她,于是,我们有了上面的约定。我们就是这样结束的。我没有吻她。

大学里我吻的第一个女孩子是一个叫萍的丫头,一个温柔可人的女孩儿。她很清秀,长的小小的,说话轻轻的,连生气时都含着笑,从不跟人吵,像一朵水莲,就是那么静静的漂在一潭水上,默默的,却一直在笑,而且,笑的那么纯。

她很会疼人,做她的男朋友迟早会被宠坏的。在她面前,仿佛人人都是痴呆儿,都得一动不动的让她伺候着她才会高兴。就是这么一个温柔体贴的小女孩,竟也落入了我的魔爪。我是一个赖子,学习成绩差、邋里邋遢、诱拐无知少女且不负责任,我真不知道像天使一样纯洁的她怎么会爱上我这样一个垃圾。

第一次被感动仍是在那个多事的冬天。其实很不起眼的一件小事。我的羊毛衫袖口开了,她跑回宿舍拿针线,然后回来给我缝上,没了。没办法,谁让我是一个细心且多情的人呢?一切仿佛都发生在昨天,历历在目。教室在五楼,她跑下五楼,再穿过校园,回到宿舍,仔细的挑了适合我的羊毛衫的小号针和红色的线,然后跑回来,又爬上五楼,(他妈的苏联人盖的,有七层高,)在楼梯口十分昏暗的灯光下,一针一针的给我缝,甚至我都没把衣服脱下来。今天,我又拿出了那件羊毛衫,我轻轻的搓着那个小的不起眼的线疙瘩,模糊的视线中又出现了那个清秀的面庞。

那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去医院输液,也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二次输液。大夫是个魔鬼,我拖着高烧的身体独自在空荡荡的走廊里站了一个半小时,当时是深夜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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