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如果(1 / 2)
空气被弥漫的血腥气笼罩,难闻的气味钻入鼻腔,浸进肺腑,恶臭的气息侵袭全身。血的触感是温热的、粘稠的,顺着手背虎口位置大片大片往下蔓延,深红的血液流到瓷砖地上被鞋底蹭得到处都是,没有一处干净的空隙。
泄漏恶心黏液的人正被自己用手死死掐住脖子,涨红着一张脸,眼里拉满血丝,贪婪地看着你,看着你挣扎害怕的样子。
他在享受,享受你的害怕和挣扎。
一时竟分辨不出是你在杀他,还是他在拉着你一起下地狱。
杀了他,杀了他!他一直都想杀你,不杀他会后患无穷,他杀了奶奶,杀了邹阿姨,他还想杀王警官,还想……
不可以,不可以动手,忍了这么久不能白忍,不是已经查到除了自己以外的证人了吗?这件事会解决的,为了面前这个人渣——放弃哥哥,不值得。
哥哥那样的人,优秀、高贵、正义,被众人所信赖,他不可以因为我沾上污点,他身边也不能存在有污点的人。
不想离开哥哥,就必须以一张白纸的状态待在哥哥身边。
哥哥从一开始想要的就是一个让他省心的人,已经好几次让哥哥烦心了,这次再做错了,哥哥真的会生气,会不要我。
这个人渣用不着我来杀,我只要找到证据,会有人、有公理、有法律来杀他,他一样会死,我一样可以如愿。
几番挣扎,在保锋的言语刺激愈加激烈、甚至提及到保平安母亲时,保平安终于忍无可忍举起刀尖直戳保锋下体,鲜血滋了保平安一脸,确定保锋不能爬起来反给他一刀后,保平安膝盖一顶沙发,从保锋身上起来,拨了120,转身冲出门跑了。
他没杀保锋。
下楼后,保平安抹干净脸上的血,跳上车,发动,快速逃离了老城区。
车子一路飞驰,穿过一条条大路小道。
此刻保平安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拿着储存卡,拿着保锋刚才用来录像的手机——不知道能不能修好,冲回邱家,找到哥哥,坦白一切。
这两样东西能不能作为证据他不知道,但从他冲动下开车上路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完全暴露了,只剩坦白一条路。
耳边一阵汽车鸣笛声,恍惚间,他好像撞人了。
场景一换,他已然站在车下,车前被他撞死的人是保锋,脑浆喷了一地,脸都是碎的,只有身上的衣服保平安认识,那是保锋刚才穿的。
许是神经太过恍惚,连什么时候被带进派出所的他都不知道,王警官一遍遍抽他耳光,骂他不是个东西。
后来邱鸣旸来了,嘴边叼着烟,隔着人群远远地看了他一眼,没跟他说话,然后就走了。
在拘留所的日子迷迷糊糊过着,再后来,他被人架着上了法庭。
他的眼睛被这几日的泪水糊住了,什么都看不清,只能努力听清站在自己身旁的人的声音,那是邱鸣旸的声音。
四周还有些纷纷扰扰的指责声,是骂邱鸣旸的,说邱鸣旸为杀人犯辩护。
没错,邱鸣旸为他做了无罪辩护,理由——他精神障碍,不构成故意杀人。
最后,他们胜诉了。
他被放了,邱鸣旸带着他走出法庭,弃他于路边,告诉他,他们之间到此为止了。
在一起的一年多,算作这次的律师费,两两相抵,他们就此两清,各自走出对方的生命。
他瞬间腿软跪到地上,邱鸣旸的背影已逐渐远去。
哥哥今天穿着律师服,庄重严肃,作为他世界仅存的神明,判了他的罪。
自那天过后,深城少了一位百战百胜的神话律师。
只有他知道怎么回事,那位高高在上的律师,蒙住眼睛为他辩护,却再也过不了心里那道坎儿。
是他让神明失了殿堂。
三年时间不过须臾,某个雪天夜晚,西街口有个人人喊打的流浪汉,冻死在了夜色酒吧门口。
怀里抱着一部手机,上面只有一个联系人,「哥哥」
据说那是流浪汉疯疯癫癫臆想出来的人。
“哎,他这手机还能用吗?”路过的小混混从流浪汉怀里摸出一部款式旧点,但机身很新的手机。
“可以吧,开机试试?不行就卖掉去,还能换顿夜宵吃。”另一个小混混笑着说。
——不要,求求你们别动我的东西。
——别的都给你们,这个不行。
——别动,放下。
一句句哀求像是被堵在嗓子眼里,任凭怎么努力,就是发不出声音。周身像是被抽干了血,没有一丝驱使躯干动作的力气。
已经死了吗?
还没有哄好哥哥就死了……
不行,最起码,应该给他打通电话再死,还想再听一次他的声音,不是冰冷的法庭上的声音。
“别动!!!”一声惊呼脱口而出,随后额前猛烈疼痛起来,像是撞到了墙上。
心脏仿佛要跳出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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