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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顾宅(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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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豫半天“我若是应予做妾,你不能再动我妹妹,需保她衣食不缺,以后嫁人时替她添一份丰厚嫁妆。”

顾孟简直哭笑不得,要说余伍天真吧,一个大男人为银子做出卖屁股的勾当,能有多纯?可说他阴险狡诈,着实冤枉了他,这个男人蠢笨得很,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世上怎会有这样的傻子?

“你如今是我房里人,秋涟是你妹妹,我不会再碰。况且但凡我对她有一点心思,今日坐在这的便不会是你了。娶一个家世再不好的女子,亦比娶一个男人方便,难道不是?”顾孟耐着性子道。

能说到这个程度已是顾孟的极限,余伍再听不懂,他也不会点透了……

这话的意思余伍倒多少能觉出来些。

余伍心里明了,纳自己回家于顾孟实在没有好处,他身上亦无值得图谋的地方,顾孟愿意花那么多功夫,大抵对他确存了点兴趣。

只是这点兴趣又有几分重?顾孟那般身份,今儿看上这个,说不定明儿躺在另一个床上。千娇百媚的女子尚留不住心,何况一个硬邦邦的男人,保不准什么时候便腻了。

“好了,既然你也认同,就别想那么多,恪守本分别出错,一会跟我去见见文秀。”顾孟猜得到余伍的顾虑,难不成要让他安慰余伍说:自从上过你,再上别人都不如你有滋味儿,爷纵横欢场那么多年只碰上你一个这么对胃口,所以爷不会那么容易对你失去兴趣?

顾孟的性情和身份让他绝无可能说出这么自损面子的话。

余伍吸吸鼻子,像被剥了皮的刺猬,竖不起刺来。顾孟心里有他,甭管分量多少,已足够叫他意外又庆幸。

“嗯”恹恹地应下,余伍愈发觉得自己卑劣。原该是他妹夫的男人,成了他的丈夫,他还在为男人对他有兴趣而隐隐升出一丝窃喜。

“走吧,早去早回。”顾孟站在余伍身后捋了捋他的发,又从镜台下面的柜子里挑了根青玉簪子给余伍把发挽上。余伍没用过这么贵的饰物,以往都是拿木枝随便插上,不掉下来就好。

整理好仪貌,顾孟领他朝正厅方向走,有仆人见两人出门,立即小跑着提前去通传。

廊两侧植了几株桂花,这个季节正开得好,风一荡,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余伍偏头看去,黄色花苞隐在枝桠间。

行至厅前,隐约瞧一杏衣女子带着两个丫鬟候在外边,步近时,女子行礼开口轻唤一声“爷”,声音细柔和缓。

“嗯,进去吧。”顾孟点头,脚步不停,几个人一同入了室内。

厅中灯火明亮,这才照清面前女子。与声音相衬,她的长相温润娴静,鹅蛋脸儿远山眉,眼睛是极秀致的内双,不算大却恰到好处,气质极佳。

一看便知是大家闺秀,他们站在一处,云泥之别。余伍默默捏紧衣袖,自卑地低下头,行了礼。殊不知他打量别人的那会功夫,厅中数双眼睛也将他瞧了个遍。

二爷风流却冷情,顾家人人皆知。这么多年外面相好虽多,但没怎么往家领过人。连现在的二夫人还是靠着她爹,才让二爷松了口。

原先曾有丫鬟妄想爬主人的床,飞上枝头做凤凰。结果床是爬成了,凤凰没变成。顾爷睡过人赏赐一番,只字不提收房,最后那丫鬟没如愿当三夫人,反而日日被二夫人刁难支使,找茬赶出家去。

这样的一位爷,竟转了性子,纳一房男妾入门,且不仅为这男妾禁二夫人的足,更打破规矩,吩咐下人布置婚房喜堂,足以见其宠爱重视程度。

在主人家前不敢说,下人们背地里早议论开了,这个男夫人被传成比女人还貌美的狐狸精,吃饭喝茶翘着兰花指,说话捏着嗓子矫揉作态。

可眼前的人跟传言完全不一样,长眉大眼,五官俊气,肤色不算白,一身暗青素纹衣袍显得身姿挺拔,发上别着同色玉簪,怎么看都是个英气勃勃的年轻公子,不像做人小妾的。

管文秀亦感到惊讶,但良好的修养让她面上没有太过流露,她站在桌边,对余伍柔柔一笑“这位是……老三吧,以后是一家人,不用拘谨。”

丫鬟拉开椅子,顾孟先坐下,管文秀和余伍接着入座。

“我……”饭菜上桌前,余伍举起茶杯,憋了半天,想同管文秀问好,又不知该怎么开口,他本以为要行大礼奉茶的。

“这是文秀,我的正妻。你进门晚,不懂的她会教导你,日后你们要好好相处。”顾孟接话道,言语上似给足管文秀面子,手却直接收过余伍的茶杯,转递到她手中,管文秀只能点头称是,双手去接。

谁家的妾不是入门后早早要向正室行礼奉茶的,余伍一觉睡了一天不说,晚上由顾孟带着直接入厅,连杯正式的茶都没让他奉。一旁的下人们看在眼中,心思各异。

众目睽睽下,余伍觉得尴尬,但看出顾孟的维护之意,心里又暗暗高兴。

只是避一时避不了一世,他真要在顾家呆下去的话,就免不得和管文秀有所接触。“大夫人,余伍拙笨,若先前有哪里冒犯,还望夫人不要怪罪,以后……以后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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