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家法(1 / 4)
家宴预计在半小时后举行。
目的是为给林锐接风洗尘,由于瑞塔来得晚一些,因此还得再有半小时开宴。
在这之前,林锐在达邦的带领下拜见了名义上的母亲,他的三哥四哥冷着脸寒暄了两句就转身出了门,名叫昆的大哥跟他表面温和的握了手,说了句:“以后就麻烦弟弟了。”
但如果真相信这句话带着善意,林锐就是傻子。
他现在担心的只有沈夜,下车后他只看见后备箱打开,沈夜从里面爬出来,说是阿东把人接走,送到他的小院里去,但他怎么都不放心。
可确实没道理为一个奴隶强行出头,他暂时还得当达邦的二十四孝好儿子,而按老大看他的那个眼神,他相信自己但凡有一点儿绯闻,明天就会变成重磅炸弹让他名誉扫地。
就算他能保住自己,沈夜也容易被当成清君侧而出局。
来日方长,何况好日子将近。
他最多再跟沈夜熬一个月多月,有些事情就能够柳暗花明。
他正盘算着什么东西,就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奔了进来:“林锐哥哥!”
一身明黄色的小裙子,手上提着一个不知道什么牌子,但一看就贵的离谱的包。
瑞塔像个小鸟一样哒哒哒的跑了进来,伸手挽住了林锐的手,小半年不见,瑞塔看起来微妙的黑了一点儿,也胖了一点儿,头发剪成了短发,显得更加活泼,但从观感上看,比以前似乎更漂亮了。
“瑞塔回来了。”达邦看着瑞塔露出了长辈一般的笑容,对林锐介绍道:“瑞塔说,你是研究生了,她也得念念书好配得上你,现在正在美国上学呢。”
“啊。”林锐点点头,他觉得瑞塔多读点书终归是好事:“学什么?”
“学……学金融呢。”瑞塔吐了吐舌头,林锐看出了这句话是假话,瑞塔将林锐拉到了一边,达邦调侃着小两口久别胜新欢,瑞塔拉着林锐,让他弯下来听自己说悄悄话。
“我骗我爸爸和达邦叔叔说,我在哈弗学金融,其实根本不是,你千万不要告诉他们呀,秘密我就告诉你。”林锐听着想笑,点点头问:“那你学什么?”
“我学刑侦。”
“啥?”林锐觉得自己耳朵可能耳鸣了,看着面前这个小姑娘想了半天。
“我学刑侦,我要去当警察。”
林锐目瞪口呆。
他看见瑞塔居然握紧拳头给自己秀了一下她的肌肉:“我今年还报名了野外拉练集训营,我厉害吧!”
“厉害啊。”林锐不由得鼓起掌来。
“不过别告诉别人哈,我跟他们说,我是跟新认识的同学去参加名媛舞会了。”瑞塔对他眨了眨眼:“他们才不会让我去参加那种活动呢。”
“放心。”林锐跟瑞塔对了个拳:“我支持你。”
然后他听见瑞塔跟他有些担忧的嘟囔了一句:“对了,你的阿瞳呢?我给他买了礼物,找了一圈儿也找不到,听说有奴隶在后院的狗舍领家法,你要不要去看看呀?”
后院。
烈日高照。
东南亚向来阶层分明,在这个世界,保持着跪拜礼和严格贵族等级制度仅此一家,达邦的夫人作为名正言顺的皇家公主,在内宅,与达邦将这一切规则发挥到了极致。
主人、家仆、奴隶。
严格的等级链控制着一切,所有人都试图对下发散着自己的权威。食物链最底层的奴隶在达邦的家宅偶有可见,大部分是用来接待客人。他们居住在最边缘的东南角,一片同样压抑的椰林后面竖立着两座二层的小楼,如同监狱一样被围在带电的栏杆内。
院落中间就是刑房,在这里施刑并不需要任何遮掩,说不上是达邦还是公主的意思,也或是来自两者的共识,他们用这种方式扞卫着皇权与奴隶岛双重秩序。
沈夜跪在院落的中央,阳光从头顶照下来。
他没有穿衣服,有些恍惚,在见到拿着鞭子的人时,他下意识将双手放在身后,两腿分开与肩同宽,抬起胸但低着头。
受过训练的动作刻在骨头里,在环境得宜的时候就会彰显出来。不知道什么人在他面前站定,用蹩脚的英语对他开口。
“你为家族立了功,这很好,但是你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没人会告诉他自己到底是谁,告诉他为什么要挨打已经算行善。
“是。”沈夜低着头,嘴也比大脑动的更快,他后穴的按摩棒在所有人面前震动,B510627几个字比阿瞳或者沈夜更显眼。
“27.”对面的声音传来,行刑人果然用这样的声音喊他,沈夜的身体顿了一下,他意识到在登记购买的档案上。写的也是这个名字。
阿瞳或者沈夜,只是一种主人赋予的爱称。
“奴隶外出归来,二十鞭,每一次道一声谢,你是你主人得宠的奴隶,应该知道规矩,是吗?”行刑人问他。
“是。”沈夜点头,他是得宠的奴隶,他意识到好像的确只是这么一回事。
↑返回顶部↑